凌國文:戒不掉的煽動法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凌國文:戒不掉的煽動法令

2012年7月11日,首相納吉在出席總檢察署的晚宴時宣佈,政府將廢除《1948年煽動法令》,並以國家和諧法令取代。當時,首相粉絲團掌聲如雷。



2014年9月2日,過了2年有余,《煽動法令》不但尚未被廢除,總檢察署還一口氣在國慶前后一個星期內以這項法令提控了5名民聯國州議員,以及一名大學法律系講師。

此時,首相粉絲團沉默是金。

這就是首相所承諾的“司法改革”?當年歌頌首相的評論人此時也沒有意見了。



《煽動法令》是英殖民政府遺留的產物,只要有人發表了被政府認定為煽動性的言論,總檢察署就可以在無需證明的情況下作出提控。如此法令,不但不符合大多數國人對民主人權的追求標準,還會輕易淪為當權者打壓異議的惡法。

也因為這樣,《煽動法令》和《內安法令》、《出版及印刷法令》並列三大惡法,箝制人權、鎮壓異議,無往不利。民運分子和在野黨多年來對有關惡法的抗爭不曾間斷。政府在2年前決定廢除《煽動法令》,應該是終于承認有關法令已不符合當代民主進程,就連多年來對有關惡法沒有意見的馬華和民政等國陣附庸黨也突然覺今是而昨非,賣力歌頌首相英明。

問題是,既然政府2年前已經認同《煽動法令》不宜再被引用,為何2年后的今天不但未廢除這項法令,還繼續引用它來對付異議?

至于被提控者的控狀,有的是因為建議廢除雪州宗教理事會行政權、有的是因為不認同法庭的判決、有的是因為評論雪州憲政危機、有的純粹是因為以“混蛋”來批評神聖不可侵犯的巫統……

不可探討國家體制?

上面這些課題,有者是探討我國三權分立的有效性、有者是審視我國議會民主和君主立憲的體制、有者是質疑我國司法的獨立。什么時候開始,我們連理性探討國家體制的深層問題也被視為一項罪行了?還有,什么時候開始,巫統已升格為王室、宗教、土著特權以外另一項不得觸碰的敏感課題了?

政府日前重申,取代《煽動法令》的新法令預計會在明年年底才會被提呈到國會。從現在到明年底,尚有漫長的16個月,還有哪一些異議分子會在《煽動法令》下被提控?新法令會不會新瓶裝舊酒?以這個政府過去的紀錄來看,大家還是別抱太高期望。那些有異議的,好自為之,我也不敢多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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