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月雲:發准證,先探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何月雲:發准證,先探討

音樂版權費不是什么新鮮事,但是,在這20多年來,只有一些大型商家涉及其中,所以沒有引起公眾注意,很多商家甚至不知道,在店中播歌播影片,原來是要付費的。



但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傳統咖啡店也成了被徵收版權費的對象,不管什么行業,店中只要擺放一台電視機,也不管有沒有被開啟,或有播歌等,都會被徵收版權費。

而叫人嘩然的是,國內竟然有4家機構可以名正言順的向商家徵收版權費,一名商家,不是只繳付給一家機構,就算盡了責任,如果有必要,可能得付費給這4家機構,不繳付者,就是觸犯法律,會受到對付!

這種單是機構就有4間,可以齊齊向一名商家伸手、以什么依據來定奪收費率等,都不夠合理及透明的制度,讓商家付錢付得很勉強及為難,引來反對,是自然不過的事情。



叫民眾不解的是,政府何以會發出准證給多達4家機構,賦予他們合法地位去向商家徵收版權費?為何不是四合一,而是有四個單位,讓商家無所適從?

如果不是商家群起反對,爭議聲不斷升高,政府看來也不會重新檢討這項政策,商家也只能任人魚肉,因為法律已賦權給這4家機構。

政府在擬定任何政策,發出任何准證時,必須全面探討所會對人民帶來的影響。不經深思熟慮,隨意批准的措施,必會引來反彈,重挫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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