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土团党青年团副财政拉菲克哈京指出,反贪会到该青年团前团长赛沙迪家中,调查25万令吉资金失窃案后,赛沙迪在2020年3月6日指示他,从青年团银行户头提取100万令吉。
他说,他在2020年3月尾至4月初接获赛沙迪WhatsApp来电,指示他将上述资金交给2名青年团党员,即把65万令吉交给该党联邦直辖区青年团宣传主任莫哈末丹尼尔,并给裁缝莫哈末纳基25万令吉,其余10万令吉用于青年活动经费。
“(赛沙迪)他说,反贪会已到他家中调查,让我‘消掉’我手上的资金,所以我将钱交给纳基和丹尼尔。”
“当今大马”报导,拉菲克作为控方第13名证人,今日在赛沙迪面对4项失信和洗黑钱控罪案审讯时,接受主控官旺沙鲁丁副检察司盘问时,这么说。
拉菲克指出,由于当年土团党举行党选,赛沙迪指示取出100万令吉用于青年活动,且该笔资金也供“赛沙迪派系”用途。
他续指,若无接获赛沙迪指示,他不会提取100万令吉。
他说,他联络联昌银行职员,以支票方式一次过提取巨款,且支票由他本人签发。
提款100万令吉并没违反党章
控方证人,即土团党青年团前副秘书阿末里祖安说,从该团银行提出100万令吉并无违反党章。
他周一(4日)在书面证词提到,根据土团党党章第24条文,凡超过50万令吉开销都须事前获得党最高理事会批准,并指党财政最多只能保管5万令吉,且资金须收在注册办事处内的安全地方,作党内小额开销。
阿末里祖安周二接受辩方律师哥宾星盘问时指出,提款并不违反党章,反而未经批准就动用党资金,才违反党章。
阿末里祖安说,赛沙迪称,银行户头内资金是本身为土团党及青年团付出的心血,并指示他一次过提出户头内所有资金。
他透露,尽管赛沙迪提款要求或违法,但他没有记录与赛沙迪之间对话,也没有就此向警方报案。
阿末里祖安说,他已记不清赛沙迪要求他提款时,对他说的词句。
他也指控赛沙迪要求提款,是为了在土团党党选时,巩固本身青年团团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