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拖賬‧公司扣佣金 須研究佣金分配制度
營業代表離職后,公司因收不足貨款,而不願意發佣金。
⊙李女士說,她在在一家潤滑油代理公司任職營業代表,主要業務就是向修車廠推銷潤滑油,簽下訂單。
“我做了2個月后,覺得這工作不適合我就辭職,而當時公司也沒有發最后一個月的薪水給我。”
她指出,該公司目前不但薪水拖了3個月未發,還有她任職期間,簽下訂單的佣金,也沒有發給她。
她說,她曾經回到該公司查詢,惟對方卻指她經手的訂單,有一些業者不肯付錢,因此也沒有佣金可收。
“我上班時,公司的佣金制度並沒有說明收不到賬,就不發佣金,而且現在我已經離職,追賬應該是該公司負責。”
★林若輝律師
有關事主的佣金情況,我建議她去研究當初入職時,是否有黑白文件寫明有關佣金的分配制度,是否有收不到賬就沒有佣金的條文。
而有關公司拖欠她薪金一事,則只能透過勞工局解決。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