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霹靂頭條】歌影版權費迴響‧4公司可徵收.擔心重複收費 業者:版權費怎麼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霹靂頭條】歌影版權費迴響‧4公司可徵收.擔心重複收費 業者:版權費怎麼算?

報導:李嫣莉
(怡保15日訊)徵收歌影版權費掀起風波,商家業者大喊吃不消,餐飲業者更是首當其衝。



政府近期宣布,授權4家公司可徵收版權費,對象包括播放影視作品的商家,包括餐館、咖啡店、美食中心、家電銷售店、理髮店及壽板店等。

這4家負責征收版權費公司,分別是: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PPM)、大馬唱片藝人協會(RPM)和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PRISM)。

一陣捍衛知識產權之風,引得商家困惑不已,對于繳付版權費的標準及對象,更是眾說紛紜,讓業者不知如何是好。



本報記者走訪商家業者,發現雖然多數商家都有聽聞徵收版權費一事,但真正遭遇代理上門收版權費的,多是餐飲業者,其中更以小型業者最受困擾。

或拆掉電視機音響

其他如壽板點、桌球場、理髮店或家電商業者,則暫時未有人前來徵收版權費,但也對于竟有4家公司可徵收版權費一事,感到不能理解。

他們受訪時說,如今不僅收費標準不明,多達4家公司可徵收版權費,更讓人擔心會被重複徵費。

有者指如今通貨膨脹,在業者播放歌曲或電視節目,只供顧客消遣之用,如果必須繳付不菲的版權費,他們只好拆下音響及電視機,以減低商業成本。

另一方面,多年經營的餐館或大型超市廣場業者,則早有繳付版權費的慣例,多無異議;但也有者指今年突然多出一方徵收版權費的,令人無所適從。

加起來都逾千

★鄭志良(同樂美食中心東主)

經營的桌球場暫時沒有人前來收費,可是美食中心已有2批人前來徵收版權費,以多少架電視機和音響逐件算,聽說其他餐飲業業者也遭遇相同情形。

付了首次后,再來第二次就不會支付了,我們本來就是小本生意,現在加起來都逾千令吉,而且給了又來另一個,簡直像是在搶錢。

尤其是電視機,原本向Astro收費電台付了錢,這樣下去恐怕血本無歸。

會向顧客解釋

★鄧兆楨(福祿壽壽板店東主)

雖然曾聽聞此事,也和同行討論過,可是暫時沒聽說有人前來徵收版權費。

覺得如果向我們徵收費用不是很合理,因為我們通常是依循亡者家人的意願,播放生前愛聽的歌曲。

若被徵收費用,或許日后會向顧客解釋難處,但如果家屬自行播放歌曲,他們又不是商家,也不知道相關單位如何收費。

15天內付款半價

★陳桃秀(太湖地茂酒樓東主)

多年來都有向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繳付版權費,約900令吉,並且是以餐館座位數量、面積大小收費。

今年竟然多了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前來徵收300令吉版權費,最令人驚訝的是,是在15天內繳付,享有半價優惠。

往年都會準時繳付版權費,如今竟然額外收費,總數超過1200令吉,實在是吃不消。

現在生意難做,什么都起價,如果情況沒有改善,就只好拆掉電視機。

徵費標準不明

★吳辛光(霹靂家電商公會會長)

在吉隆坡和檳城,都有家電商業者遇到徵收版權費問題,但怡保會員暫時不曾反映遇到此問題。此前,總會也曾討論過此事,但仍在處理當中。

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徵收版權費的標準不明,好像電器廠商提供試唱帶(DEMO),交給商家在電視播放,為何仍需繳付版權費?

依法繳版權費

★陳裕然(怡保百利廣場經理)

本商場一直都有繳付版權費的慣例,若是舉辦歌唱比賽,都會在賽前將歌手演唱的歌單寄去相關單位,然后繳付開出的賬單,但也不是很清楚是以什么條件計算版權費。

因為一直都有依法繳付版權費,這次並未受到版權費風波的影響,暫時也沒聽到廣場租戶反映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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