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竭與再生
資源經濟之爭(6)
資源之中,石油、煤、天然氣屬能源,鐵、鋁、鉛、金,稀有金屬稱為礦物,米、麥、薯等是穀物,糖、橡膠、棉花為農產物,各類海產稱水產,杉、檜等木材是林產。
當然,陽光、空氣、水,更是絕不可缺的資源。
資源又分有用性與稀少性。一般的資源,都屬有用性,像近年成為爭論焦點的稀土,就是稀有性資源。
現在,資源的前景又分出枯竭系資源與再生可能系資源。
能源、礦物經地球46億年歷史從海洋及陸地生物與植物死骸濃縮而成,卻在200多年間的工業消耗幾乎用盡。這類資源是自然界偶然的結晶,不可能用技術加以再造,所以,用了悲觀的名稱叫枯竭系資源。
農、林、水產類是再生可能系資源。
糧食是經栽培就可有收成的資源,水產物也可養殖增產,木材亦因植林而保持產量。經由人力的經營,農、林、水產類就可以再生而維持需求。
總有採完用的一天
英國石油企業(BP)的報告,現時確認可開採的石油埋藏量約1兆4000億桶,以當今日採8200萬桶計算,只可開採46年。
美國地質研究所(USGS)的推算,銅還可採挖35年,鋁是20年就挖完了。其他礦物亦有採完的年限。
這是根據已經找到的資源再根據現時開採量算出的可開採年數。礦物資源仍有可能繼續新埋藏量的發現,可開採的年份就會增長,不過,避不過完全用盡的枯竭命運。
可再生系資源,是假設人為的努力可以維持產量,亦會因為氣候劣化,地質和水源污染、社會動亂、政治謀算以及消耗量增加,造成再生產量的不足供應需求。可再生系資源,一樣有短缺甚至枯竭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