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9日讯)出租包家具公寓单位给同事一家,奈何对方竟是“搬家贼”,家具、家电被偷光,屋主损失大约1万令吉!
屋主冼美兰在2008年购入位于斯里白沙罗镇的公寓单位,在2020年5月租给认识4个月的同事,但没有签署租赁合约,这也是她首次将单位对外出租。
未料,同事租不到一年,在2021年3月31日临时通知退租,屋主两夫妻隔日上门惊觉大部分家具、家电已被偷走,小房间的瓷砖更有蓄意破坏的痕迹。
她今日与丈夫蔡显耀在安邦再也市议员游佳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租户通知退租后,就将他们的微信拉黑和离职,所以已经联络不上对方。
除了偷窃行为,租户也没有支付租赁最后一个月的电费和宽频月费。
蔡显耀指出,小房间的地砖维修了2000多令吉,衣橱的隔层损失了2000多令吉,一套电子炉的厨具3000多令吉。
“邻居告知,在去年3月28日看到租户把电视机搬走。”
他说,当初妻子看到对方家公的家装修,丈夫也失业,要找靠近孩子学校的地点租赁,所以妻子就以700令吉租给对方。
“我们看到对方可怜,就没有收取低押金,她在租赁期间也按时交租,退租前毫无征兆,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
警两天后就放人
“我们报警后,租户被警察扣留的第1天,她的丈夫有打来要求说销案,还称是不小心把电视弄坏,所以才把电视机搬走,但却没有提出协调方案。”
蔡显耀指出,相隔大约半小时,租户丈夫再度来电,说要把他妻子抓起来就抓。
他说,警方最终将租户扣留了2天就放人,至今没有进一步的更新,他也不晓得警方有什么行动。
由于家电、家具失窃,冼美兰夫妻一共到2间警局报警,分别是斯里白沙罗镇和珍珠白沙罗。
冼美兰坦言,这起事件发生后,她已不打算把公寓出租。
由于警方至今仍未有调查进展,因此向游佳豪寻找协助。
游佳豪:警方为何没行动?
游佳豪坦言,这事情虽然已经构成刑事案,但警方似乎没有给报案人(冼美兰)交代解决方案。
他指出,由于无法确认警方以什么刑事法典调查此案,他建议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8条文(偷窃)和第425条文(蓄意毁坏他人财产)展开调查。
他说,前者最高刑罚监禁7年和罚款,后者最高刑罚则是监禁5年和罚款。
“事主并非想把此事带上法庭,而是希望能解决问题,警方可当中介调解,比如讨论赔钱方案,达成协议的话,可要求事主销案。”
他反问,警方迟迟没行动,是否有包庇之嫌?事主也感到充满很多问号。
“我们会写信要求警方给予解释,让当局书面回应事主。”
另外,游佳豪指出,蔡显耀和冼美兰夫妇在这起事件上,因没有与租户立下租约,令他们失去没保障,一旦租户搬离,警方要找人也困难。
他呼吁所有屋主,无论要出租物业给任何人,都要立下租赁合约保障双方利益。
“若是全包家具的单位,租赁合约更需要列明出租的时候包含什么家电、家具,以免有法律纠纷。”
蔡显耀补充,曾将上述事件发布在社交网站,有网民指此租户是偷租赁单位东西的惯犯,希望其他业主出租物业的时候多加注意。
“如果他们没能力还钱,起码把东西(家电和家具)还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