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出現假雞蛋 衛生部嚴謹看待
(吉隆坡23日訊)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該部嚴謹看待網絡流傳市面上出現假雞蛋的消息。
他說,出售假雞蛋違反了1983年食品法令第14(1)和14(2)條文和1985年食品條例第171(1)條文。
他指出,根據第14(1)條文,商家不可售賣不符合食品種類、材料或素質的偽造食品,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在食品條例第171(1)條文下則闡明了蛋的定義。
他透露,在2011年也曾有出現假雞蛋的的消息,當時有人認為,假雞蛋的蛋殼是由碳酸鈣制成;而蛋黃、蛋白則是海藻酸納、明礬、明膠、色素等造成。
吁國人不必擔憂
他指出,該部當時有調查,但發現並沒有假雞蛋出現在市面上。
他吁請國人不必擔憂,同時與該部合作,如果對雞蛋存有疑慮,則向該部的食品安全和素質組、州衛生局或地方衛生局投訴,或者通過http://fsq.moh.gov.my 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