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4日讯)一名车主撞到路洞,车轮损坏,需更换4个轮辋和2个轮胎,他把市议会告上法庭索赔;推事裁决,市议会必须对事主汽车蒙受的损坏,承担全部责任。
这名巫裔男性车主,把加影市议会告上法庭,经过2年,最终获赔2980令吉。
推事认为,加影市议会并没有妥善维护该路段,须负起全责,不能责怪司机鲁莽驾驶。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事主法胡鲁拉兹是在2020年9月一个晚上,路经布迪曼商业区双溪龙路时,不小心撞入一个路洞,而导致左后侧的轮胎和轮辋损坏。
事主隔天把汽车送修后,由于无法找回同一款轮辋,所以需要更换全部4个轮辋,加上更换2个轮胎的费用,他总共耗费了3580令吉。
事主随后向加影市议会申请索赔,但只获得大马伊险赔偿1430令吉,作为1个轮胎和1个轮辋的更换费用。
在索赔被拒后,事主入禀消费仲裁庭,但消费仲裁庭告知,此事不在该庭的审理范围。
法胡鲁拉兹随后入禀加影推事庭,案件在7月15日开始审讯。
他向法官解释,由于无法找到同款的轮辋,才被逼更换4个轮辋,且轮辋还是二手的,每个费用450令吉。
他补充,如果更换新的轮辋,每一个则要耗费687令吉50仙。
代表加影市议会的司法官员慕希丁则强调,当局已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维护其管辖的所有道路,并拒绝承担这一责任。
他也认为,从轮辋和轮胎的损坏,就能验证这起事故的主因,是源自事主的鲁莽驾驶。
他补充,向当局索赔4个轮辋的更换费用是不当的,因为事故当下只造成1个轮辋受损。
推事诺菲道斯最后裁定,加影市议会必须对事主汽车造成的损坏承担全部责任,并下令加影市议会支付2980令吉的索赔,包括4个轮辋(1800令吉)、1个轮胎(800令吉)、拖车费用(200令吉)和更换费用(180令吉)。
照片显示确实有路洞
推事诺菲道斯在判词中指出,从事主在庭上提供的照片,事发地点确实有一个路洞,这显示加影市议会并没有妥善维护该路段。
“至于是否是起诉人本身(的鲁莽驾驶)导致的损伤,调查结果否定了这一说法。事发当时是晚上,不能指望任何一位驾驶者,能注意到这个路洞,并及时闪避。”
另外,推事也引用3年前发表的文章《车轮设计对汽车空气动力阻力的影响》指出,如果汽车采用不同款的轮辋,将会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当一个轮辋出现问题,而找不到同款轮辋更换时,就必须同时更换4个轮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