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姦女偷竊犯 警官獲准保釋出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強姦女偷竊犯 警官獲准保釋出外

(吉隆坡28日訊)涉嫌強姦女偷竊犯的警官已獲准保釋出外,警方已把調查報告呈給副檢察司,以決定是否控上法庭。



被強奸的女事主向警方報案,警方立即將涉嫌此案的警官逮捕調查,目前已保釋出外,其職務暫時未被中止。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達祖丁今日出席志願警員見面會時,向媒體透露案件進展時說,嫌犯目前還未被革職,一切還在調查著。

這名警官涉嫌于本月18日凌晨3時許,在自己的房間,強奸因在舊巴生路一間超級市場涉嫌偷竊而落網的女嫌犯,3小時后女嫌犯被載到舊巴生路棄下,警方接獲投報后援引刑事法典376強姦條文調查。



另一方面,日前遺失槍彈的警長,證實是粗心造成,警方目前還未起獲遺失的槍彈,也還未逮捕到偷竊槍彈的嫌犯。

達祖丁說,警長因為一時粗心才會遺失槍彈,警方已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35(b)條文,和刑事法典379偷竊條文調查。

此外,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顏康民今午透露,一名公眾昨晚8時在旺沙瑪朱文良港花園山巴里路一間住家前,發現部分被偷走屬于警長的物件,包括保安證件、眼鏡、隨身碟和鎖匙,但槍彈下落不明。

這名隸屬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肅毒組的警長,本月24日下午1時45分,把車泊在鵝嘜路一間餐館前,然后下車和同僚到附近一家餐館用餐。

當他用餐回來后發現車窗遭人擊破,華爾特佩槍和10枚子彈不翼而飛,還有電腦也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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