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侮辱印裔穆斯林言論 酒店主管不認罪保外
(雙溪大年2日訊)酒店培訓組主管,被控在面子書發表侮辱印裔穆斯林及印裔穆斯林黨的言論,他否認有罪,獲准以4000令吉保外。
雙溪大年第4地庭法官今早諭令被告由1名擔保人及4000令吉保外候審,案展11月16日過堂。
被告拉惹拉迪南(52歲),是在吉隆坡一家酒店任職,住在吉隆坡安邦。
控狀指他在今年8月25日早上10時34分,在吉隆坡一間興都廟旁的飲食店,蓄意以“永遠不要相信印裔穆斯林及印裔穆斯林黨的成員,他們不承認自己是印裔人或淡米爾人,他們只要特權..,寧願出賣自己及族群以獲得好處”的言論,並在面子書上發佈,引起印裔穆斯林及該會會員的憤怒,指此舉有意或明知此舉將破壞公共安寧,觸犯刑事法典504(蓄意侮辱破壞公共安寧的罪名)條文。
一旦在條文下被控罪名成立,可被判入獄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