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省大筆開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政府可省大筆開銷

外國人使用我國的醫療服務,須付全額醫藥費,以及住院抵押金提高,是合情合理的,畢竟外國人沒有繳稅,不能享受獲政府補貼的醫療服務,否則國民享用廉宜醫療服務的權利被侵蝕。



今年1月1日起,全國政府醫院和診所將向外國人收取30%醫療費,分階段增加,直至2017年增至100%,除了保障人民的權益,也減少政府對醫療領域的補貼負擔。

提升醫療設施

醫療是基本人權,每個國家人民享受收費廉宜的政府醫療服務,是基本權利,唯外國人不能享受這些好處,就如馬來西亞人出國深造、旅行或工作,都無法享受醫藥費折扣,是相同的道理。



試想,當你在國外旅遊時,不慎食物中毒或水土不服,而到當地診所或醫院看病、買藥,當地診所或醫院會否給你折扣,或得付更高的醫藥費?這與我國向外國人收取全額醫藥費的道理相同。

有人認為,2017年征收100%后醫藥費,相等于目前收費的雙倍,對外國人不公平,尤其為外勞帶來負擔,但向外國人收全額醫藥費,可以為政府節省逾億令吉的補貼,是合理的省錢大計,而這筆省下來的費用,可充作提升國內其他醫療設施與服務素質用途。

不能拒收病人

政府在每一年的財政預算案,撥出逾200億令吉款項給衛生部,以進行醫療設施軟硬體發展用途,而政府撥款來源是納稅人所繳的稅款,如果納稅人的錢用作補貼外國人,不合情理。

在醫者父母心的原則下,政府醫院或診所不能也不應該因為外國人不夠錢治病,而拒收病人,尤其是遭不法集團販賣到我國的非法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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