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新聞中心:濫用煽動法 打壓言論自由史無前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獨立新聞中心:濫用煽動法 打壓言論自由史無前例

(吉隆坡14日訊)獨立新聞中心(CIJ)譴責政府史無前例的打壓言論自由,尤其在今年短短50天內,就有23人因發表個人言論而遭警方扣留及調查。



獨立新聞中心昨日發文告指出,當中多者遭警方援引嚴苛的煽動法令來調查,而政府更援引該法令選擇性起訴及對付造成威脅者。

該中心憂慮,警方調查這些不會對國家安全、公眾秩序及社會道德直接和立即構成威脅的言論,例如質疑大馬伊斯蘭發展局和雪州宗教局,以及一些諷刺政府但無傷大雅的推文類似批評。

“尤其聯邦法院維持上訴庭原判裁定安華雞姦案罪成並監禁5年后,警方更加致力封鎖所有質疑廉正及司法自由的聲音。”



國陣做虛假承諾

文告說,民眾以為首相納吉于2011年宣布廢除內安法令后,大馬公民自由將獲提升,但3年后卻發現這只是國陣政府為確保能繼續執政,做出的虛假承諾。

獨立新聞中心籲政府放下目光短淺的有關舉措,停止遏制言論自由,遵守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及國際人權標準。

2015年因言論自由而被逮捕及調查個案資料
日期
涉及人物
事件
援引的法令
1月10日 哥打峇魯情侶 透過Whatsapp應用程序散播虛假丹州水災消息 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
1月16日 行動黨金寶國會議員許崇信 質疑私立大專院校生是否必要修讀伊斯蘭文明科 煽動法令
1月28日 大馬政治漫畫家祖納(Zunar) 辦公室被搜查及充公155本政治漫畫 印刷与出版法令第2條文及煽動法令第4(1)(c)條文
1月30日 推特網民Fazel 指馬航MH370不是失事而是陰謀 通訊及多媒體法令
2月1日 沙巴9人 9人分派小冊子被指煽動沙巴脫離大馬 煽動法令第4(1)條文
2月5日 人權律師艾力鮑爾森 發表大馬伊斯蘭發展局“週五祈禱,宣揚極端”推文 煽動法令
2月9日 農長依斯邁沙比里 就發表“杯葛華商”言論向警方錄口供 刑事法典第505(b)條文
2月9日 吉打巴東色海前國會議員哥巴拉 推特貼文指一些印裔警員是“04”私會黨販毒活動的“后盾”,遭逮捕及充公手機 沒有指定
2月10日 大馬政治漫畫家祖納(Zunar) 就安華雞姦案罪名成立,在推特暗批法官是“穿黑袍的走狗們” 煽動法令第4(1)條文
2月10日 行動黨太平國會議員倪可敏及公正黨副主席拉菲茲 前者在推特號召民眾站出來推翻殘暴政權,后者在推特上傳頭戴塞滿金錢的白色羊毛卷法官圖像 煽動法令
2月11日 檳州行政議會委任章瑛 評論雪州宗教局指“包頭巾可防性侵” 刑事法典第298條文
2月11日 非政府組織“橙色13”領袖法立茲慕沙和檳州行政議員阿菲夫 籲安華支持者準備推翻政府 煽動法令
2月11日 社會主義黨秘書長阿魯仄溫 指安華雞姦案罪成裁決背后有政治動機 煽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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