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哭的男嬰(三之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愛哭的男嬰(三之一)

文:雅蒙



昨晚男嬰三番四次不斷啼哭,把劉蓮折騰得筋疲力盡后,終于在床笫之間答應契家佬阿成的遊說,把嬰兒賣出去。

昨晚男嬰三番四次不斷啼哭,把劉蓮折騰得筋疲力盡后,終于在床笫之間答應契家佬阿成的遊說,把嬰兒賣出去,省個耳根清靜還可以賺到一筆錢。

劉蓮把嬰兒抱回來一個星期了,每晚都被這小妖魔的哭聲折磨得澈夜無眠,阿成也不停的唆使她把男嬰賣掉。更說他知道有買家肯出好價錢。起初劉蓮拒絕,到底男嬰是她的骨肉至親呀,但她昨天遇到一位以前在夜生活場所一齊找生活的老朋友艷妮,艷妮驚訝的說:“亞蓮,你發生了什么事,一個月不見就整個人憔悴得像老了十歲,你不是打胎吧?”劉蓮苦笑,她今年也不老,才卅五歲,是還能夠生育的年齡,只是她早年找黃綠醫生做了幾次月事包來的手術,已經不能懷孕了。

老!是劉蓮的大忌,雖然說她現在改當媽咪了,也不能真的容顏衰老。她不能讓這個男嬰令她提早變成阿嬸。事實上這個男嬰的存在提醒她自己是外婆了,令她心裡很不舒服。一個當了外婆的人,還能年輕到那裡去。這個出世不到一個月的男嬰是她的女兒麗美留下來的“野種”。就像阿成歪著嘴角說的:“你都不知道你這個外孫的生父是誰,他不是野種是什么?”



麗美在歡場也混了二年有多了,這不是媽媽鼓勵的,事實上劉蓮開始非常反對,但人家勸她說:“麗美天生就是在歡場找錢的料,不讓她做這行可惜了。”可不是,她死之前是最紅的小姐呀。人人都說劉蓮多兩年就不必再夜場所混了,女兒會找到許多錢給她養老的,誰知麗美竟然不到廿歲就死了。而且不知與誰有了孩子。劉蓮完全不知道女兒懷孕,因為這一年她去了東馬當媽咪。

早準備賣嬰兒

昨天當阿成又再遊說她賣外孫時,她生氣說:“麗美死了留下這個兒子給我,我怎么可以把她的孩子賣掉?”阿成怪笑:“哈哈,不可以?原來你不知道麗美早就準備賣掉嬰兒,別人當你知道,也不會對你講這種事是不?但我不同,我好歹是你的同居男人,我有義務與權力告訴你。”阿成說,劉蓮只有一點點的吃驚,這應該是麗美的作風。

阿成還曉以大義:“亞蓮,你我的生活都不適合養孩子,難道叫他長大了當流氓當強盜還是吸白粉?還不如給他找個好人家,長大了會有出息。”她默然,她不就是養了個“衣缽傳人”母女都是在歡場生活。阿成還挑撥說:“他一直哭,也許就是不要你養他。”劉蓮還真有點相信,她上個星期去神廟求籤,求到的簽不就是說她與外孫無緣。

今天下午,她檢查麗美的遺物,再上銀行一趟,她相信阿成的話了。

也許阿成早找到買家了,第二天就把男嬰抱走了,回來時把一個大紅包遞給她:“人家封給你的利是。不少了二十五千。”她自然不知道阿成貪污了五千元去。她並沒有歡喜,這是賣外孫的錢呀。低聲問:“人家叫什么名字?”阿成皺眉:“說好了一刀兩斷的。”然后才說:“姓陳。”劉蓮苦笑,陳是大姓,說了等于沒說。

選中當陪審員

轉眼廿年過去了,劉蓮仍然在歡場混,但早已經不當媽咪了,升級為老闆娘了,她與人合股開了一間酒廊,另外兩名合股人與她一樣有豐富的夜生活經驗,明白尋歡的客人來這裡要什么,都能一一滿足他們,生意很好。最令劉蓮滿意與得意的是,以前她怕在酒吧當保鏢比她年輕五歲的阿成會拋棄她,后來是阿成擔心她會另尋新歡,落力奉承外更盯得她很緊。她前幾年去過韓國整容,今年快五十五歲的她看起來還真的是徐娘未老呢。

這一個傍晚,回家沖涼返來的阿成帶了一封信給她討好的說:“英文的,叫秘書跟你翻譯吧。”當酒廊管賬的秘書念給她聽時,她先罵粗口。法庭命令她去當陪審員。秘書告訴她:“法庭說你已經推了兩次,不能再推,如果你不去就告你藐視法庭判你入獄三個月。”劉蓮罵:“我又聽不懂英文,怎么當?”秘書說:“人家有通譯員啦。”還是阿成最瞭解這個睡了廿幾年的女人,他說:“老婆,你不久前算命不是說要防官非嗎?現在你去法庭當陪審員,不就應了這個劫嗎,以后不必再擔心。”劉蓮這才轉怒為喜。

劉蓮后來簡直要拜神謝恩,她慶幸好在自己去當了陪審員。她又想:前兩次自己想法推掉,大概也是命運暗中支使的,要她在這一個審判中出力。

劉蓮是個沒有主見的人,控辯雙方都一眼看出來也立即選她當陪審員,劉蓮覺得在這許多人中中選也很光榮,每天打扮得花枝昭展去法庭當陪審。自己手中的一票能決定被告的命運,她也覺得自豪。

她在那時才知道是在聆審一起姦殺案,被告是一名很年輕的男子陳功,每天他穿著潔白的白色襯衫來聽審,像一名還在唸書的純潔學生,實際上廿歲的陳功還真是一名大專生。檢察官在開審詞中特別提醒陪審員,不要被陳功的純良外表與學業優異所矇騙,這是一隻披了羊皮的殘忍色魔。

被姦殺的年輕女子林怡也是一名大專學生,與陳功同一間學院,只是不同系,也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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