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興:關中事件 董總應制定對外發言機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方天興:關中事件 董總應制定對外發言機制

(關丹4日訊)關丹中華中學董事長丹斯里方天興建議董總,應制定“關中事件對外發言機制”或默契,同時尊重由董總和教總共同成立的董教總獨中工委會,不應再“不分程序、不理時機及個人組織不分”的對關中議題,發表讓華社混淆的言論。



他說,華總副總會長兼森州華堂會長劉志文最近公開對董總最高領導人所發表的言論,引起極大迴響,值得大家深思。

“覺得劉志文是愛之深、責之切,包括這一次對關中事件的對外發言機制,董總有必要認同,至少在內部應該如此。”

尊重獨中工委會



方天興表明,無意干預董總的內部行政,但董總在對“關中事件”的發言方面,不同的領導人有不同的看法,中央和州領導人也有不同的看法,西馬領導和東馬領導人,同樣有不同的看法,產生爭議。

方天興也是華總會長,他今日發文告,針對葉新田上月24日及彭亨董聯會主席盧宇廷昨天發表的文告,如是回應。

方天興說,隨著今年8月17日由葉新田主持的董教總獨中工委會會議,通過交由學務委員會負責全面研究關中的議案,以及在9月7日董總中委會在一片爭議聲中通過“對外發言人機制”后,董總某些領導人,包括葉新田和盧宇廷在關中的課題發言和處理方式方面,顯然是有不尊重董教總獨中工委會的地位與議決案之嫌。

“關中開辦10個月,150名初中一學生也將在明年迎來200多位學弟學妹,永久校園也如火如荼建設,董事部配合關丹和彭亨華社的出錢出力,一直在以建設來對付破壞,行動來說服口水。”

方天興的10項聲明

1. 為免華社混淆和不必要的爭議,董總中委會之前通過的“董總對外發言機制”,也應該實實並貫徹在“關中事件”,設定“關中事件對外發言機制”或默契,尤其是關中學生的統考課題上。

2. 華社各造,尤其是董總本身以及屬下的彭州董聯會,都應尊重董教總獨中工委會通過的議案。

3. 關中董事部重申,公開邀請董總在內的關心關中團體和人士前來關中視察,包括視察批文和學校註冊等文件在內,絕不隱瞞。

4. 同個原則下,關中董事部歡迎以莊俊隆為首的董教總獨中工委會的學務委員會,在本月13日前來關中視察。

5. 認同葉新田在文告中所說的,關中問題根源是在教育部而不是董總,也認同華社必須結合一切黨團力量共同爭取。

6. 認同葉新田在文告中所指,有關教育法令對華教、獨中和統考的限制,但在關中課題上,葉新田和盧宇廷同樣不應轉移視線和推卸責任。

7. 根據盧宇廷週五的文告,清楚顯示出身為領導,一方面要關中遵守法令和官方程序,本身卻完全不尊重法紀與官方程序,在之前繞道連同葉新田引“小拿破侖”入關(中),拿出彭州教育局9月10日回函召開記者會,並在同日有關回函被宣佈將被撤回,也在較后接獲彭州教育局于9月18日去函表明正式撤回下,竟然還引述已經被撤回和作廢失效的“回函”內容做文章,可說是再次重複使用低級手法。

8. 如自認無不妥,並同樣“為了要關心或釐清而去函教育局”論調成立的話,建議董總和各州董聯會,各別去函各州教育局,要求釐清現有60所獨中的地位。

9. 文告中所引述的2012年5月20日在關丹舉行的“申辦關丹獨中和平大集會”,事實上是經由林連玉精神將得主兼彭董聯會創辦人陳玉康所發動,當初提出時還被葉新田冷對待。

10. 對關中學生是否能考統考的問題,過去兩年,政府沒有關門(因此無需走后門),從引發爭議的批文第8條文到正副首相多個場合的聲明,以及國會書面回答,校方和教育部的附加“知會”信件,除了關中董事部,董總和彭董聯會比很多團體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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