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銀行付款服務導致損失 可向金融仲裁庭投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使用銀行付款服務導致損失 可向金融仲裁庭投訴

(吉隆坡13日訊)若民眾使用銀行轉賬卡、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工具,導致金錢損失,及投訴不獲銀行理會,可通過金融仲裁庭(Financial Mediation Bureau(FMB)投訴,費用全免。



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投訴局副主任劉博文指出,金融仲裁庭是國家銀行旗下獨立機構,專門協助用戶處理一些銀行所無法解決的投訴或遇到不公平的遭遇。

他說,所有金融產品投訴,最高可索償至10萬令吉,信用卡、轉賬卡、提款卡或支票被詐騙集團盜用則最高索償至2萬5000令吉。

“仲裁庭不單只是處理銀行交易事宜,也包括保險、摩哆保險、火險和醫藥等,可協助索償5000令吉至20萬令吉不等數額。”



他說,若所有投訴事宜在事發在6個月內及還未入稟高庭,即可向金融仲裁庭提出相關投訴。

劉博文出席記者會時,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投訴局委員羅斯蘭、何兆興、陳永發及沈開強。

駭客入侵難對付

他說,雖然國家銀行提倡電子轉賬服務(e-Banking),但電腦或智能手機被駭客入侵盜取密碼進行非法用途,國家銀行並不能採取行動,所以導致還有許多銀行堅持使用支票過賬或櫃檯服務。

他說,一般上車主向銀行貸款,車卡交由銀行抵押保管,部分銀行只要出示授權委託書即可自找保險公司更新路稅和車險,曾接到相關投訴至指某銀行強制性用戶購買銀行旗下保險配套。

“國家銀行解釋,針對上述銀行的做法並不被允許,所以促請,若公眾面對類似情況可直接向投訴局做出投訴,以掌握資料交給國家銀行採取行動。”

劉開強:投訴局截至今年10月
接12盜取戶頭金錢案

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投訴局主任劉開強指出,該投訴局截至今年10月,共接獲12宗冒簽或竄改支票、竊取電子系統或公眾電腦及手機上資料,盜取銀行客戶金錢案件,涉及數額一共高達97萬令吉。

他說,在2013年投訴局雖只接獲9宗案件,而涉及數額竟然高達110萬令吉,受害者大部分者為商人。

他指出,他們于上週三(8日)與國家銀行官員對話,主要提出銀行用戶對本地或外國銀行待遇、收費、支票被竄改及電子轉賬服務等保安問題。

他說,在該對話會中建議意見及須加以關注問題,已逐一列明清楚,也會在本週三(15日)提呈備忘錄予國家銀行。

保安系統成隱憂

他指出,對話其中提及事宜包括當銀行用戶發出支票,據現國內或外國銀行標準作業程序(SOP),只會是隨機抽樣撥打電話或透過短訊方式與用戶確認數額,同時沒說明收款單位或人名,銀行在這方面仍存有太多漏洞,許多細節仍有待提升。

“早前也接獲投訴有關不法單位直接偷取支票后,偽造一張全新支票,把收款人士名字再改至第三者,所以不建議公眾使用郵寄支票方式匯款,我們也要求,國家銀行舉辦更多有關詐騙案件講座會或醒覺運動,讓公眾更了解一些非法金字塔交易或金錢投資等。”

他說,曾到投訴當中,用戶用銀行服務櫃檯進錢或取錢,不超過6000令吉時,將被銀行征收6令吉服務費,造成每日以現金交易的小商販極大不便。

他說,雖然銀行此舉是為了鼓勵公眾使用電子付費及銀行轉賬系統,但銀行因為提供解決代替方案所以才使用櫃檯服務,此外銀行保安系統不強也成了用戶的隱憂。

他也提醒,無論是國外或本地銀行,銀行職員並不會透過短訊方式提醒銀行用戶更新銀行資料,同時也要求國家銀行,銀行身為專業服務性行業,若接獲得任何投訴,都應該在兩個星期內給予投訴者合理答覆。

★金融仲裁庭(The Financial Mediation Bureau/Biro Pengantaraar Kewangan)

Level 25, Dataran Kewangan Darul Takaful
No. 4, Jalan Sultan Sulaiman
50000 Kuala Lumpur.
電話:03-2272 2811
傳真:03-2274 5752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上则新闻 蔬菜的來源 下则新闻 梁愛然︰該怎分配?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