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方男子罰款5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罵警方男子罰款500

(芙蓉13日訊)印裔男子在警局破口大罵警方,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認罪后,被判罰款500令吉。



控狀指被告維加雅德蘭(35歲,來自汝來花園),于8月21日中午1時30分,在汝來警局以帶有色情及重傷的字眼,辱罵警方,牴觸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條文(在警局範圍做出違規行為),可在第94條文下同讀和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被告以身體患病及靠保安員工作維生為由,向推事阿思拉米阿求情。



推事判決時說,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14天代替;此案主控官為阿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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