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撥5000萬發展被忽略 華小撥款不足教總失望
(吉隆坡14日訊)教總對政府在2015年財政預算案中,只撥款5000萬令吉給華小一事深表失望,因為這不但無法解決華小需求,即使就整體學校數量還是學生人數來看,華小所得撥款也比其他類型學校相對少。
“這也彰顯了華小發展一再被忽略,無法公平享有政府教育資源。”
教總今日發文告指出,政府撥給各類型學校的總撥款增加了3億5000萬令吉,即達到8億令吉;不過,讓人遺憾和失望是,政府把所增加撥款全數用在國民學校發展用途上,而其他類型學校,特別是華小和淡小的撥款卻維持不變。
文告說,基于國小數量和學生人數最多,因此國小撥款也必須更多,這是合理的,但政府須統一對待各源流學校,而非對不同源流學校施予不同做法。
文告說,若從學校數量來看,華小目前有1294所,比起淡小(523所)、教會學校(438所)、寄宿學校(68所)、瑪拉初級理科學院(49所)等等都來得多;華小學生人數也佔了較高比例,因此,所需開銷也肯定較高。
“因此,政府必須給予華小更多撥款,以符合實際情況需求。但目前華小卻只獲得5000萬令吉撥款,遠遠不足華小實際需求。”
文告說,雖然有指政府這筆撥款,只是分配給全國885所屬于政府資助學校的華小,但即使如此,在學校數量和學生人數方面,和其他類型學校相比,這些華小還是佔了大多數;政府也須確保其他400多所屬于政府學校的華小,也能享有足夠撥款,確保華小健全發展。
促政府公佈分配撥款機制
文告指出,政府在財政預算下給予各類型學校撥款不夠完善和透明,教總促請政府公佈分配各類型學校的撥款準則和機制。
“政府應召集各源流學校相關組織集思廣益,檢討改善不足之處,擬定統一和完善撥款制度,確保各源流學校及各族學生享有平等國家教育資源。”
文告說,政府在2015年財政預算案中,把承擔政府資助學校每月最高2000令吉水電費的數額,增加到每月最高5000令吉,雖有助減輕學校負擔,但並未能全面解決有關學校面對的問題。
“若學校每月水電費超過有關數額,學校還須自行通過行政撥款支付水電費等開銷,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這本是政府責任。”
教總籲請政府取消“政府學校”和“政府資助學校”分類,一視同仁,把各源流政府資助學校都納入“中央付費制度”,徹底解決有關學校水電費不敷應用問題。
教總也籲請政府,將國民型中學列為常年固定撥款學校,讓其公平享有政府教育資源。
各類型學校在財政預算案下所獲得撥款數額 | |||||||
學校類型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國小 | 4億 | 1億 | 4億5000萬 | ||||
華小 | 1億 | 5000萬 | 5000萬 | ||||
淡小 | 1億 | 5000萬 | 5000萬 | ||||
教會學校 | 1億 | 5000萬 | 5000萬 | ||||
全寄宿中學 | 1億 | 5000萬 | 5000萬 | ||||
瑪拉初級理科學院 | 1億 | 5000萬 | 5000萬 | ||||
政府資助宗教學校 | 1億 | 5000萬 | 5000萬tr> | 人民宗教學校 | — | 5000萬 | 2500萬 |
國民型華文中學 | — | — | 2500萬 | ||||
總數 | 10億 | 4億5000萬 | 8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