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檳榔小販中心風波.業者與市局內庭達協議 最遲明年1月14日前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雙溪檳榔小販中心風波.業者與市局內庭達協議 最遲明年1月14日前搬

(檳城14日訊)因租賃合約屆滿而鬧出遭市局封店事件的“雙溪檳榔小販中心”業者,今午與檳島市政局在內庭達致協議,同意最遲在明年1月14日前遷出。



市政局也同意在這期間,租金依然維持每個月3000令吉。

“雙溪檳榔小販中心”合夥人之一的莫哈末胡先,因不滿檳島市政局未依據合約給予3個月搬遷期限,通過律師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市政局進入相關地段要求業主搬遷該地。

法庭拒諭令禁漲租



該小販中心今日是由另一名合夥人蔡龍輝及經理周先生與代表律師洪君章出庭,與檳島市政局律師林愛清及莫漢展開協商后,達致和解協議,並由司法專員納旦峇蘭在內庭頒出諭令。

雙方也同意,業主一旦沒在最后期限內離開,市政局有權採取行動。

檳島市政局與雙溪檳榔小販中心業者的租賃合約是在今年9月30日期滿,市政局鑑于業者沒即時交出管理權,在本月1日午夜12時派出執法人員,到該中心擬採封店行動,業者隨即單方面申請得臨時庭令,禁止市政局的行動,而合夥人莫哈末胡先也入稟法庭,要求法庭發出禁令阻止市政局的行動。

蔡龍輝受詢指出,該小販中心共有55個小販攤位,他不願放棄是為了55名小販的生計著想,並非為了個人利益。

他說,他有要求法庭諭令新業者不得調高小販的攤位租金,繼續維持每月300令吉,但不獲法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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