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賢︰救人變殺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鄭志賢︰救人變殺人

在檳城,確實有不少熱心人士在罪案發生時願意挺身而出,援助受害者,甚至捉拿罪犯,這是值得讚揚的事。



但我不能接受有一些所謂的見義勇為者,在協助事主或受害者捉賊或制止罪案發生后,就先揍嫌犯一頓再說,過后才交由警方查辦。

這些人士認為,嫌犯應該被教訓,即使對他們拳打腳踢,也算便宜了他們。

拳腳無眼,很多時候就算沒持武器也會致死嫌犯,那時救人者變殺人兇手,將面對法律的審判,何苦呢?



日前大山腳發生的“華青偷手機被打死”案就是實例,該名華青當時乘搭印裔羅厘司機的順風車,司機事后發現褲袋的手機不翼而飛,懷疑他偷竊,并從他身上搜出手機。

此事被揭發后,這名華青即遭一批民眾圍毆,有公眾也拍下前者被人五花大綁濫用私刑包括踩踏及用煙蒂燙臉等凌辱,并被毆至昏迷送院不治。

案發后,疑致死華青的男子已自首,他與早前落網的該名司機涉嫌打死人雙雙被控謀殺罪。

儘管各語言報章及電視台已大事報導此案,已傳達任何人把法律操縱在手將面對審判的反面教材,但仍是不足夠。

若要達到警戒作用,社區團體、私人機構、制服團體及執法單位,還需加倍努力推廣維護社會安寧不以暴制暴運動,以教育民眾警民合作維護治安,并不能把法律操縱在手中。

無論你是普通市民、巡邏隊或治安隊成員都好,協助逮住嫌犯應直交警方查辦,不該輕易動手,除非生命受到威脅,自衛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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