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龍 : 先犧牲吉蘭丹的華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花木龍 : 先犧牲吉蘭丹的華人

伊斯蘭黨吉蘭丹州行政議員拿督納蘇魯丁說,丹州政府落實伊斯蘭法,由不得丹州的非穆斯林同意或不同意,更由不得民聯伙伴民主行動黨干預。



好乾脆的一句話,外州非穆斯林一听,個個嘩嘩聲,但就沒看見丹州華基政黨即時反應,伊斯蘭黨內的非穆斯林華裔大小官員也噤聲。

可能丹州非穆斯林領袖們忙著日常生計,來不及發文告,一些也未及聘請文告槍手,所以報章只見到丹州華人大會堂會長黃保俊的抗議。

黃保俊先生見報的言論,想必也是記者致電專訪才有機會搶先出閘,否則報端也還是沒有丹州華社領袖提出抗議。



至于那些伊黨內的華裔隨從官員,自然是渾身難受,心裡肯定在暗罵納蘇魯丁,讓他們變成豬八戒照鏡,裡外不是人。

一些非穆斯林認為,不偷盜、不飲酒、不賭博也是他們的宗教所認同的,與伊斯蘭黨推崇的價值觀相同,何以不能挺伊法?

問題是,滲入了政治元素的宗教價值觀,仍然能保持著宗教原有的價值元素嗎?

一般的宗教,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是不干預政治的,但是干預宗教的政治,是否也應讓人三思?更何況它不是“全民的宗教”?

這個時候,一旦餐館請了位女工,在廚房捲起了袖子洗碗,接了地方政府執法官的傳票,罪狀是“露了手臂”,違反了教義,牽連了其非穆斯林老板,最后,罪人不是女工,是老板。大家怎么看?

這個時候,是伊斯蘭黨的宗教操守重要,還是無辜老板的無奈成了焦點?

看來,伊黨的刑事法已如箭在弦,下來,得先犧牲丹州華人或非穆斯林,之后才能夠听到華人哭求民主自由的嘶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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