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遭擄綁帶到泰國 警將控女生報假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指遭擄綁帶到泰國 警將控女生報假案

(瓜拉登嘉樓19日訊)“女生報假案指遭擄綁”案;警方將以報假案罪名,將涉案女學院生提控上庭!



登州警方刑事調查組主任旺阿都阿茲助理總監指出,報假案的女學院生現年20歲,在正式提控之前,警方暫且將她交由家人看管。

他在今日招開的記者會上指出,龍運警區于昨早9時44分接獲一宗綁架案投報,一名來自雪州安邦的女學院生,自稱遭于上週五晚上10時15分,在巴西古當的住家前遭人擄走。

他說,警方經初步調查,加上各州警方協助撤查后,獲悉該名女學院生報假案。



卡立證實控上庭

無論如何,他指出,警方將深入調查,並且確定報假案者必須負上法律責任。

根據本報報導,女生報警時聲稱,與另外7名小童在柔佛新山遭人擄綁后要帶到泰國販賣途中,自己一人跳車逃命;因此,警方接獲投報后曾高度戒備,更驚動4州警方聯手追查,包括在通往馬泰邊境的路段設路障攔截可疑車輛,防止該名女生報案時聲稱的“另外7名小童”被帶出境。

不過,女生最終在下午承認報假案,讓警方都鬆了一口氣。

另一方面,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證實,警方會把這名捏造故事的巫裔女生控上法庭。

根據刑事法典182條文(蓄意提供虛假情報)之下,提供假資料給調查官,企圖導致公務員使用職權,以致為他人帶來困擾,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沒交作業圖拖延時間

旺阿都阿茲指出,女學院生為柔佛州峇西古當的蘇丹依布拉欣技術學院學生,她起初只為了欺騙朋友,無意把事情搞大,但抵達龍運后卻向母親指遭人綁架,其母較后促其報警。

據了解,該名女生是因為沒有呈交作業,才想到以這方法來拖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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