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R洩題重考添壓力 考生訴政府
(吉隆坡20日訊)一名患有閱讀障礙(Penyakit Disleksia)的13歲學生,日前針對今年小六檢定考試(UPSR)泄題必須重考事件,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教育部考試局和大馬政府疏忽。
他沒有列明要求多少數額賠償,只提到要求加重、特別和普通賠償;也提及重考已讓他需多付500令吉再參加補習課。
根據訴狀,這名在吉隆坡敦依斯邁花園國小二校就讀的學生,因患有閱讀障礙,在得知重考部分試卷后,比其他學生更緊張和倍感壓力,以致出現情緒和精神壓力問題。
閱讀障礙是指在學習方面無法準確判斷用詞,以及拼寫和解讀能力方面有困難。
基于起訴人阿南達未成年,因此由其母親瑪卡拉代為入稟此案,其宣誓書是通過拉惹德蘭律師樓,于10月13日入稟高庭,案訂11月12日過堂。
訴訟文件傳遞答辯人
拉惹德溫透露,他已把訴訟文件傳遞給答辯人。
起訴人在這起訴訟中,把考試局主任和大馬政府列為第1和第2答辯人,指考試局主任必須為所有政府考試試卷負責和監督,包括小六檢定考試。
“考試局也需要為有關考試的試卷安全負責,確保不發生洩題事件,因為在考試日前,所有試卷在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下都是屬于機密文件。”
訴狀指出,起訴人指答辯人疏于確保試卷不洩題、疏于監督代理或職員確保不洩題事件,以及疏于採取適當措施。
它說,考試局和該局官員的疏忽,導致英文、科學、數學和淡米爾文試卷洩題。
它說,考試局沒有一項確保試題不外洩的系統,也無在運送試卷至全國各校時,監督其官員。
因此,起訴人就考試局造成的混亂,索取加重賠償。
起訴人患閱讀障礙
訴狀指出,因為答辯人或其代理及員工的疏忽,導致起訴人面對虧損、精神壓力和失去動力面對重考,更何況起訴人是名患有閱讀障礙問題的孩童。
它說,相比其他學生,起訴人面對更大的痛苦和煎熬,而且被迫在重考時經歷相同的過程。
它指出,起訴人將會以事實自證(res ipsa loquitur)。
為了重考,起訴人必須再付500令吉再參加補習課。
因此,起訴人除了要求加重、特別和普通賠償,也要求法庭宣判一宗聯邦法院案例有違憲法第69(2)條款,因為起訴人是不可能依據有關案例,起訴直接涉及洩題的官員。
諾阿茲瑪︰政府處理反應慢
冀法庭公平裁決
報導︰丘惠萍
大馬家長教育行動(PAGE)主席拿汀諾阿茲瑪說,政府在處理考題洩漏的重大課題,反應十分緩慢,她希望法庭作出公平裁決,以維護受影響學生及家長的權利,正義至上。
她認為,考題洩漏是事關嚴重,事至如今,政府仍未見有任何調查下文,學生及家長有絕對權利通過法律訴訟討回公道,尤其洩題問題,足以對該名患有閱讀障礙的學生造成比一般學生雙倍壓力,當事人的家長採取法律途徑追討公道,也是絕對合理的。
諾阿茲瑪是針對一名患有閱讀障礙的13歲學生就今年小六檢定考試(UPSR)泄題事件,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教育部考試局和大馬政府疏忽,接受《中國報》訪問時發表其看法時這么指出。
她說,現階段是有關當局必須開檔徹查,涉案者須得到應有的法律嚴懲。與此同時,她促請考試局進一步改善標準作業程序,確保符合透明化,盡量避免影響到孩子。
考試局主任應宣佈停考
起訴人認為,考試局主任理應在9月10日獲悉科學洩題后,馬上停止隨后的考試,因為這已清楚顯示,現有制度已不完整才出現洩題的情況,但考試局主任並沒有這么做。
據訴狀,儘管到了9月11日考兩張英文試卷前一天,全國已盛傳英文試卷洩題,但第1答辯人仍繼續讓有關試卷依據時間表考,有關試卷應被取消並準備新問題。
“當天考試結束后,第1答辯人宣佈取消有關英文考試並決定和科學同一天重考。”
它說,到了9月21日出現數學試卷一和淡米爾文洩題傳聞並在之后獲證據,第1答辯人也因此宣佈有關考試于10月9日重考。
訴狀指,大馬政府因第1答辯人的失誤必須承擔替代責任,除了令第1答辯人停職,也已成立公共考試管理研究獨立委員會,檢討處理公共考試的標準作業程序。
黃啟斌:將成日後參考先例
法官判決須全面考量
報導:丘惠萍
執業律師認為,考試洩題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但考生起訴大馬政府還是國內首宗訴訟案,若該名學生勝訴,其他受影響而需重考的考生,也可以個別入稟法庭,向政府追討公道和一切損失賠償。
執業律師黃啟斌說,這宗是國內首宗學生起訴政府的案件,因此,法官在審理及判決此案時,必須作出最全面的考量和裁決,最大關鍵是賠償數額,因為此案的判決,將作為日后洩題事件重演,有人起訴政府時的參考先例,所以裁決要對當事人公平,對政府應負上的責任及程度也要合理。
表面據證顯示考試局疏忽
黃啟斌是針對吉隆坡一名患有閱讀障礙的13歲學生就今年小六檢定考試(UPSR)泄題事件,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教育部考試局和大馬政府疏忽一事,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認為,此案贏面相當高,因為洩題,表面據證已顯示出考試局的疏忽。
他進一步分析,重考對學生會造成不同程度及層面的影響,但整體上,學生在重考前后多少會承受精神壓力,這是一個很肯定及實質的影響例子。
“其他影響可以是因為要重考,學生及家人必須取消旅程,一切學生的旅費住宿等,一律可向政府追討賠償;至于那些為應付重考及上補習班的學生,他們一樣可以向政府追討補習費。但前提是,學生和家長必須各別入稟法庭作出起訴。”
詢及類似案件,若學生勝訴,有關賠償是否包括學生家長的損失在內,黃啟斌律師說,那得要看入稟法庭時,相關法庭文件是否也列明家長的姓名。
新聞背景
4科試卷洩題重考
今年小六檢定考試因為數項科目試卷洩題事件,引起全國關注。
原定在今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的小六檢定考試,因科學、英文、數學和淡米爾文試卷洩題,導致全國8384所學校的47萬3157名學生,被迫在9月30日及10月9日重考。
教育部也就此事向警方報案,警方共傳召逾30人錄取口供,包括19名教師、1名考試局官員、1名工程師及1名記者,並逮捕14人,之后這14人全獲保釋。
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也因試卷洩題事件,向涉及學生、父母、老師及全國人民道歉。
之后大馬考試局主任娜依瑪及行動副主任萬依烈斯也被令停職,為了解決問題,教育部宣佈成立公共考試管理研究獨立委員會,檢討處理公共考試標準作業程序。
資料庫
何為閱讀障礙
閱讀障礙(dyslexia)又稱難語症、誦讀障礙或失讀症,患有失讀症的人,其智力同一般人並無差別,但閱讀能力和寫作能力卻與常人有較大差距。
根據網站指出,閱讀障礙是常見的學習障礙,當人的閱讀困難無法通過智力缺陷、不當教育或視覺障礙等感知問題所解釋的時候,通常就會被診斷為失讀症。
由于閱讀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思維過程,失讀症通常與發音困難相關,也有可能是來自先天(基因缺陷)或后天的腦損傷,以及相應的聽覺和視覺障礙,即獲得性失讀症;但也有部分在發育過程中沒有明顯腦損傷的兒童具有閱讀障礙,即發展性失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