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顧問團拜會警總長 提2建議3成果肅貪
(吉隆坡20日訊)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諮詢與防範貪污顧問團(PPPR)丹斯里佐漢嘉化,今日針對警員涉及貪污、濫權和行為不檢問題,與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舉行會談,並提出2項建議和3項成果。
他說,這2項建議為在大馬皇家警隊(PDRM)設立內務調查組(Internal Affairs Division,簡稱IAD),以及獨立警員廉正委員會(The Independent Police Integrity Commission,簡稱IPIC)。
他也提及會談達致3項成果,其一為要求大馬皇家警隊加倍努力,打擊基層貪污問題。
合作舉辦多項活動
“其二,該顧問團和警方合作舉辦多項活動,包括領養一個部門計劃(Program Jabatan Angkat),以在指定時間內提供諮詢和支援給任何“有問題”的各組和單位;以及其三,協助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舉辦提高警員覺醒運動,確保肅貪成功。”
佐漢嘉化今日巡訪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拜會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后,召開聯合記者會時,發表這項聲明。
他也建議擴大警隊現有廉正局及紀律組,成為全面的內務調查組(full-fledged IAD);大馬皇家警隊也必須擁有更充足的警力和訓練,確保IAD更有效運作。
他強調,這符合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建議大馬皇家警隊仿傚紐約市警察局內務調查處(NYPD);NYPD的其中一項成就,是擺脫了以往美國警隊給人的貪污不良印象。
建議設獨立警員廉正委會
佐漢嘉化說,反貪會諮詢與防範貪污顧問團建議警方重新考慮設立獨立警員廉正委員會,通過透明化以及制衡方式,以恢復民眾對警隊的全面信心。
他指出,另一項為皇家委員會不久前曾提出改善警隊的“投訴警方不當行為獨立委員會”(ICPMC),顧問團發現在成立ICPMC方面出現問題。
“顧問團認為,獨立警員廉正委員會(IPIC)是獨立的管轄機構,可以在任何妨礙、警員犯下任何形式行為不檢及嚴重濫權包括涉及貪污方面,扮演像ICPMC般有效的角色。”
他補充,顧問團認為,IPIC是大馬皇家警隊努力改革的頂峰。
代副警察總長拿督斯里弗茲、反貪會顧問團主席再頓、大馬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廉正與標準執行部(JIPS)總監拿督朱拜達,也有列席記者會。
阿布卡欣:各造配合反貪
阿布卡欣說,警員涉及貪污和內部執法問題(law enforcement)是一項全球性問題,其他機構也面對這項問題,更重要是各造配合及致力打擊貪污。
他說,警方今次打開大門,讓反貪會與警方合作,並慶幸在會上作出議決。
“反貪會在會上也提出多項建議,一旦發生這些問題,相信可採取更有效方式解決。”
佐漢嘉化:須匡正警隊歪風
佐漢嘉化直言,無可否認,社會民眾普遍仍對警員存有貪污、濫權和行為不檢的印象,並認為有必要匡正這股警隊歪風。
詢及警員涉及那些行為不檢的問題時,他指出,顧問團重視,以及給予首要關注的課題僅是涉及貪污問題,身為一個獨立團體,週一拜會警方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警方採取永續性措施和適當策略,所有涉及貪污問題獲得解決。
他相信,反貪會至今採取的各項行動已帶來正面成果,顧問團認為有必要持續進行肅貪,不該停止。
提及警員給人涉及貪污印象的因素,大馬皇家警隊擁有10萬名警員,總會有一兩名害群之馬,因而使警隊名譽受損。
“這是我們必須避免的問題,因此,在打擊貪污課題上,我們要求警方與反貪會互相密切合作,以尋求更有效管道和方式,確保未來(肅貪行動)更有效進行。 ”
2年273警員涉貪被捕
警總長:43人被提控
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透露,數據顯示,在2012年至2014年的兩年間,曾有273名警員因涉及貪污而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其中有43名被提控上庭。
他說,任何被發現貪污的警員,都會交給反貪會接受調查和審訊,這273名貪污的警員只是我國10万名警員中的0.3%。
卡立今早在武吉阿曼接待反貪會諮詢與防範貪污顧問團(PPPR)丹斯里佐漢嘉化,以及反貪會顧問團主席再頓后,在聯合記者會上如此指出。
他說,警方常常和反貪會代表會面,以商討如何有效減低警員貪污問題。
“貪污是全世界都存在的問題,我國有10万名警員,我們不能否定當中會有一兩名會貪污。”
卡立指出,警方現在向民眾改善我國犯罪率的印象,因為民眾一直以為罪案率高企不下,但在警方努力下,今年的犯罪率已降低12.4%。”
他說,單是今年的爆竊案已降低11.2%,街頭罪案也已降低12%。
數據也顯示,在2012年有130名警員因貪污而被反貪會逮捕,其中有21名被控上庭;2013年則有50名警員被捕,18名被控上庭;還有今年截至目前有93名警員被捕,其中14名警員被控上庭。
1.警方設立內務調查組(IAD),擴大警隊現有廉正局及紀律組,成為全面的內務調查組。
2.設立獨立警員廉正委員會(IPIC),扮演像“投訴警方不當行為獨立委員會”(ICPMC)般有效的角色。
3項成果
1.要求大馬皇家警隊加倍努力,打擊基層貪污問題。
2.顧問團和警方合作舉辦多項活動,包括領養一個部門計劃,提供諮詢和支援給任何“有問題”的各組和單位。
3.協助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舉辦提高警員覺醒運動,確保肅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