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袋藏20公斤大麻 2青年被判絞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麻袋藏20公斤大麻 2青年被判絞刑

(檳城20日訊)兩名巫裔青年麻袋藏近20公斤大麻案今日下判,檳城高庭因被告無法挑起控方證據的疑點,宣判兩人罪名成立,被判絞刑。



在修改控狀下,被告莫哈末法茲里(34歲,產業代理員)與米奧里扎烏丁(42歲,工廠生產部策劃員)被控于2012年11月9日晚上9時,在檳城大山腳雙溪里武村一間餐館前的泊車場,販運19公斤521克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第39B(2)條文下被定罪。

此條文下罪成者,唯一刑罰是強制性死刑。

法官扎馬尼說,首被告及次被告的供詞有捏造及自相矛盾成分,因此無法挑起控方證據疑點。



“首被告指有一個叫海利的男子向他買房子,海利后來又帶喬裝為毒品買家‘龍哥’的警員與他見面,但是,在案件審訊初期,首被告從未提前海利這個人,后來在自辯時才提起,因此我相信海利這個人是捏造出來的。”

扎馬尼說,次被告則說他在案發當天未曾與任何人見面,但其中一名證人,即次被告的朋友莫哈末諾再努丁卻說,他本身在當天有和次被告在一起,這與次被告的供詞有所矛盾。

他宣判兩名被告罪名成立后,兩人皆神情淡然,兩人的數名家人則聞判落淚。

此案主控官為西蒂法蒂瑪副檢察司,首被告及次被告的辯護律師分別為巴德魯及馬興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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