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针对女子穿短裤进警局报案被拒一事,警察总长丹斯里阿克里沙尼指出,警方是依据国家原则第五条培养德行严厉执法,并称若非涉及生死大事等紧急情况,不会酌情处理。
阿克里沙尼今日到武吉加拉联邦公园出席警民登山活动时,召开记者会指出,相关警员根据国家原则制定出的政府部门的衣着指南规范,劝告女子换上得体的衣服后才再来报案,并不存在歧视。
他说,若报案者面对构成生命风险的紧急及特殊状况,警方将酌情处理。
他说,女性不能穿无袖背心、短裤、短裙和拖鞋进入政府部门,这不符合国家原则第五条培养德行所制定的衣着规范指南。
出席活动者包括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兹米、刑事调查主任哈比比高级助理总监和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
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女子日前因车祸到加影警区报案,却因身穿短裤被拒入内。
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益助理总监随后发文告捍卫下属的做法,并称警局是政府机构,若民众要到警局报案,需衣着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