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普選包括參選權
(紐約24日綜合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周二表示,請中國確保香港的普選權利,並強調普選權包括參選權,也包括投票權。
理事會由18名獨立專家組成,負責監察國際人權公約的實施情況,理事會關注本港普選的參選權會否受到不合理的限制。
理事會並稱,需要本港特首和立法會普選的更多資訊,包括關于投票權和參選權的資料,以及是否符合國際公約。中國在1998年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至今仍未正式實行,該公約規定保障公民自決及自由選舉的權利。
理事會去年就香港進行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提出建議,中方上周向理事會提交文件,稱香港社會對于如何普選特首,仍有意見分歧,港府會盡最大努力為2017年特首普選尋找共識。
理事會形容,該回覆並不令人滿意,有委員稱這顯示中方沒有採取相應行動,有委員則認為北京希望篩選候選人,理事會會施壓,但不會太多,因為仍需要北京的合作。
香港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稱,理事會明確反映,中方建議的“普選”並不符合國際公約,並非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