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運亨家屬訴馬航等5造 法官要求庭外和解
(吉隆坡17日訊)馬航MH370客機空難罹難者余運亨家屬起訴馬航等5造索賠案今日過堂,法庭基于政府已經宣布此空難為“意外”,而要求訴辯雙方設法庭外和解。
高庭法官拿督羅絲奈妮在庭內會見代表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卡馬阿茲拉以及訴方代表律師拿督阿魯南后,認為此案可庭外和解,因此建議雙方再討論,同時也擇定3月18日過堂。
卡馬阿茲拉在庭外向記者指出,辯方已打算入稟法庭申請撤銷乘客家屬的控訴。
“這與政府無關,所以我們已準備要入稟法庭申請撤銷這宗訴訟案。”
余運亨的2名未成年兒子通過母親兼監護人吳佩敏(譯音),于去年10月31日入稟民事高庭起訴馬航、民航局總監、移民局總監、大馬皇家空軍和大馬政府索取賠償,為國內首宗因航班事故起訴政府案件。
根據訴狀,他們的父親余運亨(41歲)是MH370的乘客,他已與馬航達致一項飛行協約,即于3月8日凌晨12時41分由吉隆坡飛往北京,預料在同一天早上6時30分降落。
訴狀指出,通過這份協約,馬航需採取一切必要步驟,以確保飛行安全,但馬航無法在北京降落導致違約,時至今日,也沒有關于這架客機終結的進一步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