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讯)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针对施打新冠疫苗后所出现的后遗症,卫生部不应只限民众在3个月内,提出申请特别援助金,毕竟这时间限制太短。
他说,虽然接种疫苗后出现副作用可在3个月内索偿,但他认为不应设下期限,因副作用何时显现,因人而异,一些人的后遗症的显现不只3个月,有些可能更长。
他希望政府,在人民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可向政府申请特别经济援助一事上,不要设下期限,反之,只要有医药证明接种疫苗后引发副作用,即可申请索赔或援助。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他今早出席麦曼珍政府诊所,推介大肠癌觉醒运动,致词时这么说。
他说,截至今年2月28日,卫生部有收到313份特别援助金申请,当中只批准一半,即150份申请,有138份是拒绝,以及25份仍在审核。
他说,有关获批的150份申请,所拨出的款项共255万6000令吉,若是终身残废,以及死亡,每人获50万令吉的援助金。
他认为,当中只有150份申请获得批准,数量也实在太少了。
会上,林冠英也移交8000令吉拨款予麦曼珍政府诊所。
出席者包括卫生局威北县医药官员依扎里医生,以及家庭医学专科医生陈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