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3日综合电)台南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24岁锺姓女大学生2020年10月晚间从学校走回租屋处,不料途中遭凶嫌梁育志掳走后性侵杀害,尸体弃置高雄阿莲山区。
台湾桥头地院一审判处梁嫌死刑,但他仍否认故意杀人,全案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周四(23日)以视讯方式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锺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被梁育志掳走性侵杀害,并将遗体弃置山区,桥头地院合议庭法官张玮珍、彭志崴、翁碧玲经1年多审理,认定梁共犯3罪,除强制性交杀人,另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遗弃尸体罪判刑2年,合并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合议庭列出五大判死理由,首先是梁嫌2020年9月30日性侵1名女大生未遂后,上网学习“上吊结”并准备预先结好的麻绳圈、望远镜等,返回原犯罪路段长期潜伏物色落单女子伺机犯案,见锺女独行认有机可趁,显见是“预谋且有计划犯罪,并非临时起意”。
其次,梁嫌先从锺女背后将麻绳圈套上她脖子,往后拖行不顾其挣扎反抗仍性侵,致她心脏气体栓塞且受多处大面积伤势,并勒紧套在她脖子的绳圈导致死亡,可见犯罪手段残忍。梁嫌审判中仍否认有杀害故意,对性侵、杀人等细节避重就轻,犯后未见悔意。
另经鉴定,梁嫌再犯率属于最高危险,若判无期徒刑,假释复归社会时再犯性犯罪或其他暴力犯罪的几率超过50%。梁嫌社会危害程度大,故有永久与世隔离之必要。
梁嫌虽轻描淡写性侵过程,但法医解剖发现锺女心脏充满约150CC空气量、子宫腔内血管均有充血,证实梁嫌以变态手段性侵,有如唧筒打气才能将空气灌入,认定手段残忍,有杀人的直接故意。
判决指出,梁嫌在狱中曾直接寄信给高雄市政府,辗转寄到女大生马来西亚住处,似乎想道歉,但女大生母亲不仅将信原封退回法院;法院拆信查看意外发现不是梁嫌手写笔迹,据此判断他并非真心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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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