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讯)“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被告沈可婷上诉案;沈可婷代表律师主张,沈可婷面对的控状存有缺陷和出现重叠,对后者造成不公。
沈可婷的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在陈词时主张,其当事人同时被控鲁莽和危险驾驶控状是有缺陷的,理应撤销有关控状。
他指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分别有鲁莽驾驶、超速驾驶及危险驾驶的条例,一个人不能同时被控鲁莽驾驶及危险驾驶罪行,因此沈可婷在面对重叠控状下,导致后者面对严重不公和被误导,无法有效辩护。
他也说,控方在推事庭举证其当事人鲁莽驾驶,在高庭却举证后者危险驾驶。
沈可婷另一名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强调,鲁莽驾驶和危险驾驶是不同性质的罪行,而超速是构成危险驾驶的元素之一,但控方未能证明其当事人在案发时超速。
他说,审理控方首次上诉申请的高庭法官莎娜斯,没有将大马道路安全研究所、鉴证报告及沈可婷的抗辩理据纳入考量,而选择根据主观看法,推翻推事庭裁决,裁定沈可婷在事发时超速,认为高庭法官裁决有误。
“她(莎娜斯)说,若在路面情况昏暗时,上诉人(沈可婷)应更小心驾驶;这一点已出现失误,(高庭)法官没有根据(陆路交通)法令(下判)。”
此外,基于答辩方需长时间完成陈词,上诉庭暂缓今日审讯,并择定此案于4月11日续审。
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承审此案,另二司是拿督哈欣韩查及拿督阿兹曼。沈可婷代表律师包括莫哈末法依扎。
代表答辩方的东姑阿米尔副检察司在陈词时说,他需近2小时完成陈词,而上诉庭决定此案择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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