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前從監獄獲釋 老偷車賊又犯案落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個月前從監獄獲釋 老偷車賊又犯案落網

(吉隆坡3日訊)3個月前甫從監獄獲釋的61歲偷車賊,不知悔改,仍涉嫌偷車,再次落網。



該名偷車賊僅費一分鐘,便能將車偷走;隨著他被捕,警方也起回12輛靈鹿失車和1輛迷你cooper車,市值15萬令吉。

警方查悉,這名巫裔男子,于今年7月27日才從監獄獲釋,之前也是因偷車罪名被判監禁2年9個月。

十五碑警區主任李天勝助理總監今日召開記者會說,今年9月開始,十五碑地區發生數宗偷車罪案,他指示刑事組關注此事。



他說,警方于上月28日下午4時,在班底達南班底柏邁路逮捕一名叫“龍伯”(PAK LONG)的偷車賊。

他說,嫌犯來自吉蘭丹哥打峇魯,擁有13項毒品和刑事罪案前科。

“調查顯示,嫌犯一般是單獨行事,專門尋找停泊在人民組屋區或路旁的車輛,趁人沒注意時,以工具撬開車門,再用萬能匙開門和啟動汽車引擎。”

李天勝說,嫌犯偷走一輛車只需1分鐘時間,警方逮捕他時,也當場起獲一批幹案工具,包括一個裝有大剪的羽球袋。

他說,嫌犯偷竊舊車主要是拆除失車零件后,用特定價格脫售,尤其是靈鹿轎車的零件,市場上近乎斷貨。

他說,隨著該男子落網,警方相信可偵破至少13宗發生在隆雪一帶的偷車案件。

賊車當窩四處為家

嫌犯四處為家,賊車就是他的家!

李天勝說,監獄除了是嫌犯慣常的落腳處,出獄后也居無定所,並以偷竊得來的賊車當作是住家,清真寺廁所充當浴室。

他說,嫌犯沒有固定收藏賊車的地方,他把賊車四處停放,一般上,他若在某個地方偷車后,就把賊車移到別的地區停放,以免遭人輕易尋獲。

他說,嫌犯延扣期至明日屆滿,預料警方會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偷竊車輛)罪名將他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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