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3日讯)一名巫裔警官被控于调查后廊谋杀案期间挪用逾58万令吉不认罪,法官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定6月9日过堂。
被告是55岁的拉希米助理警监,他于昨天在太平地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在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3月13日,在太平警区总部挪用58万8615令吉和550泰铢(约73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在此条文下的罪成者,可被判监禁20年、鞭笞及罚款。
此案主控赛夫拉末副检察司在被告否认有罪后,建议法官纳比斯沙将保释金定为5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拉威指出,被告仍是在职警官,而且要照顾家人,包括两名孩子,他最近也中风,医疗费用相当高,要求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
法官纳比斯沙聆听双方诉求后,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