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與民事法庭同等 伊法庭擴充至5層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地位與民事法庭同等 伊法庭擴充至5層級

(吉隆坡13日訊)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總監拿督奧曼慕斯達法證實,該局正著手處理伊斯蘭法庭地位與民事法庭同等的事宜,即現有的3個層級伊斯蘭法庭,擴充至5個層級,而最高層級的法庭則為伊斯蘭上訴委員會。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政府目前正深入探討成立伊斯蘭上訴委員會一事,以確保該委員會在記載於聯邦憲法時,它的司法權是與聯邦政府及州政府同等的。

“目前我們與總檢察署對話,以商討有關事宜;同時我們也同意進一步討論,如何解決伊斯蘭法庭升級后可能會帶來的問題。”

奧曼說,其他4個層級的伊斯蘭法庭包括地庭、中級法庭、高庭、個別的伊斯蘭上訴庭,而這些法庭都會在各州設立。



尚未命名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惹米基爾較早透露,政府正在等待州伊斯蘭委員會(MAIN)和馬來統治者理事會的允許,以讓伊斯蘭法庭擴充至5個層級。

他指出,此事一旦獲批准,伊斯蘭法庭地位將與民事法庭同等,不過法庭名字尚未有決定。

“至于是否增設伊斯蘭聯邦法院與否並不是問題,而是有關法院的權限是否應該與民事聯邦法院的權限一樣。”

惹米基爾是在日前出席巫統代表大會提案最高理事圓桌會議後,如是指出。

他是針對吉打巫青團提出設立伊斯蘭聯邦法院,以加強伊斯蘭法的執行與實施的建議時,如是指出。

該團團長拿督賽夫哈茲之早前指出,有關的強化將包括確保伊斯蘭聯邦法院的裁決不能帶到民事法庭進行上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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