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较早前因推女司机前额而被判入狱7天的火爆男,今日在金马崙推事庭被控掌掴2名餐厅侍应罪名,被告俯首认罪,被判入狱9天及每项控罪各罚款1000令吉。
推事卡斯拉都佳娜巫斯玛妮奥曼判处被告,每项罪名均入狱9天,从被捕日起同期执行,他合共被罚款2000令吉。
被告为29岁的莫哈末再因,若被告无法偿还罚款,则需入狱9天为替代。
任职工厂经理的莫哈末再因,被控于6月4日下午4时20分,在金马崙丹那拉打Glory 78 Steamboat Snack Corner餐馆蓄意致伤23岁的迪尼斯比赖。
同时,在同一地点及同时间,莫哈末再因也蓄意致伤外籍员工沙酉尔达斯,抵触刑事法典第143条文(574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年监禁,或被罚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早前面子书传出一则59秒视频中,指该名火爆男司机于日前在金马崙往打巴路段,疑不满一名女子试图超车,竟然在逼停女子后,下车朝她一顿臭骂和恐吓,还用手掌推她的前额,态度嚣张。
火爆男于6月9日在打巴推事庭面控,他在庭上承认打人及恐吓罪名,最终各罪名被判入狱7天,但同期执行。
随着其行径曝光,也有人接着揭露他在金马崙旅游期间,涉及掌掴2名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