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26日讯)早前因拒绝同僚查大马卡,并大声辱骂警员的火爆女警长今日分别在2间推事庭面控3项控状,但她皆不认罪;她也在庭外,因不满一名助理警监拍她的照片,与对方起冲突。
首控状指出,被告希拉莎伦(35岁)在本月15日中午约12时,于雪州斯里鹅唛花园刑事恐吓一名69岁印裔妇女,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一旦罪成,她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日期和地点,于下午1时,以“你看你的身材,胖、秃头和犀牛”言论侮辱一名男子。
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摄影:覃福荣)
(拍摄:冯宝仪)
此外,希拉莎伦也在另一间推事庭面控;控状指她在相同日期和地点,在下午约1时25分,以不当方式称呼一名一巡伍长,侮辱对方贞洁,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被告辩护律师马诺哈然告诉法庭,被告投身警队7年,且父亲和弟弟都是警察,家风良好,没有潜逃风险,并希望推事允许被告以最低保释金或保证金方式保外候审。
他透露,被告父亲过去在警队服务39年,曾是助理警监。
推事最终批准被告共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此案主控官为旺诺依曼副检察司,被告另一名辩护律师是哈里哈然,案件将在8月7日过堂。
承审推事分别为蔡冠福(译音)及诺哈菲莎。
被告是今早8时55分,在辩护律师陪同下抵达法庭,并与在场媒体打招呼,没有躲避镜头。
根据报导,被告此前曾在兴都庙和泊车场与他人争执,后来在被捕和保释后大闹警局,“命令”警阶比她低的警员,找警阶高者来面对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