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联邦法院今日维持上诉庭裁决,宣判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退休金调整法令修正是无效的。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组成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由大马政府与公共服务局总监因不满上诉庭裁决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其他法官分别是马来亚大法官拿督莫哈末扎比丁、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利、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丝娜和拿督罗扎丽雅。
莫哈末扎比丁在判词中指出,2013年退休金调整(修正)法令第3和第7条文,允许退休金每年调涨2%,对退休者不大有利,因此违反联邦宪法有关保障退休利益的第147条款。
“我们一致裁决,上诉人的申请站不住脚,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上诉庭裁决。”
他也提到高庭和上诉庭已研究修改后第3(2)条文会造成不大有利的情况,而上诉法庭也正确地点出,这情况可能永远无法被纠正,因为修改后的条文,在解决一旦出现的不大有利情况时,仅提供“宽容”且不强加采取行动义务的机制。
他说,此条文在修改法令生效前阐明,如果采用的特定调涨率会不利退休人员,国家元首可以在宪报颁布更高且合适的调涨率。
上诉庭于2022年1月13日宣判,退休金调整(修正)法令第3和第7条文的修正是违宪的,因此无效。
退休人士阿米娜和56名公务员是于2017年兴讼,指新的退休金计划比原有的差,因此入禀法庭,把政府和公共服务局总监列为答辩人。
高庭于2019年驳回起诉人的案件,起诉人因此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上诉庭则做出有利起诉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