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榮︰執法從源頭著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沈俊榮︰執法從源頭著手

峇株辦事處高級記者



陸路交通局嚴捉違規車牌,許多車主為免被取締,只好破費改裝符合當局標準的“大字體”車牌,一邊掏錢一邊破口大罵。

車主大罵不是不願守法,而是覺得無端端要花一筆錢,實在不甘心,雖然陸路交通局的理由是:規定尺寸的車牌是當局一早就列明的條例,並認為車主應該“尊重法律”。

可是筆者左想右想就是想不通,雖然筆者車牌不符合當局制定的標準,但筆者並沒有刻意想要違法,或不尊重法律。因為筆者當初買車裝車牌,並沒刻意安裝造型“花巧”的車牌。



陸路交通局這次嚴格執法,感覺是在追溯過往(backdated),向車主“追究”舊條例下應負的責任。何況這條例,當局一開始並沒有嚴格執行,現在卻突然變得嚴厲,還要車主為此負起責任,有點說不過去。

筆者支持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的建議,即由陸路交通局統一發出車牌,這樣車主日后使用的車牌肯定符合標準,也不會再被當局冠上不守法的罪名。

我想,大部分車主當初在為新車安裝車牌時,並無意觸犯條例,只是選了心水號碼,就交由汽車銷售員或代理商協助訂製車牌,甚至還沒看到車牌美不美,就直接裝在愛車上。

當局要怪應該怪自己為何不明確列明指南。當初就該指示製造車牌的廠商遵守條例,從源頭著手嚴格執行,這樣車主別無選擇,就只能安裝符合當局要求的車牌。

筆者希望當局盡快實行由陸路交通局統一發出車牌的條例,甚至連隔熱膜也由該局統一發行,而不是等到大多數車主都在使用違規配備后,才來追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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