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戀期借女友67萬 男子分手討不回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熱戀期借女友67萬 男子分手討不回錢

(新加坡22日訊)情濃時全家借錢給女友,分手后,男子上庭追討26萬元(約67萬令吉),勝訴后如今仍討不回錢!



《新明日報》報導,這名男子Rick(40歲,冷器維修員)是在2004年中旬,在酒吧認識30多歲的前女友,兩人迅速走在一起,並稱在期間和家人一起借了大筆錢給女方。

借了兩次都有還

男子的母親鄭秀美(66歲,退休人士)說:“當時兒子和她關係密切,對方偶爾還會到我們家過夜,一家人相處融洽。”



豈料,兩人在一起幾個月后,對方稱在烏節路購物中心開店做生意,開口借一兩千元周轉。

“她借了兩次都有還錢,之后就開始說開建築公司的父親需要錢周轉,開始向我們借更大筆數額,高達一兩萬元,我看她是准媳婦才借錢。”

鄭秀美表示,從2004年10月26日至2005年4月24日間,對方共跟他們全家人借了26萬6500元,而每次借了錢都說會還。

由于忍無可忍,兒子不久后就跟對方分手,戀情僅維持一年。

“我們在2005年年底發律師信要求她還錢,但她仍沒還,我們只好入稟法庭。”

鄭秀美表示,案件在2008年8月經審訊后,兒子獲判勝訴,能向對方索回1萬7500元(約4萬5500令吉)。

她解釋,儘管借出26萬6500元,但當中只有部分的錢有匯款記錄,其余因是借出現金,沒有記錄,因此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向對方追討。

記者數次上門找女郎,但無人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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