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籍人房子被拍賣1年 聯名者苦等賣屋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窮籍人房子被拍賣1年 聯名者苦等賣屋錢

聯名房子其中一人被判入窮籍,房子被銀行收回拍賣,時至1年另外一名屋主還未取得拍賣所得的一半款額。



⊙黃先生指出,因為拖欠銀行巨款,所以被判入窮籍,和太太聯名的房子去年被銀行收回,同年10月已被拍賣。

他說,房子被拍賣后,法庭就給予為期4個月的庭令,作為辦妥地契等事宜。

他指出,由于太太並非破產人士,銀行在拍賣房子后,必須要把售出款額的一半歸還給太太。



“有關款項應該在庭令期限后便可取得,但時至今日太太仍未取得該筆款項。”

他說,曾多次向銀行追討該筆欠款,但銀行方面竟然說文件已遺失,負責此案件的律師盡然說法庭還在處理此案。

他詢問,如果該筆交易並未被記錄,銀行是否會繼續征收利息?現在應該怎么做?

林若輝律師

建議黃先生的太太以個人名義,致函銀行詢問幾時可以取得款項,質問銀行為何拖延那么長時間,有書面證明后,就要看銀行是否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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