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法保各教. 魏家祥關心實際內容 馬華支持保留煽動法
(八打靈再也27日訊)首相署部長兼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魏家祥博士說,馬華在維護國家完整性和國家利益為大前提下,支持首相宣佈保留煽動法令,並增設維護伊斯蘭和其他宗教權益,以及對付煽動沙巴和砂拉越脫離馬來西亞者的兩項新條文。
他促國人不應執著于首相宣佈“保留”煽動法令的字眼,因為首相指的“保留”其實也包含修改法令的意思,即增設上述兩項條文。
“內容一定會有些增篩;仍須經過草擬法案,帶到內閣通過之后,才能帶到國會尋求通過。”
他今日出席2014《南洋商報》全國華小剪報專輯比賽頒獎典禮的記者會時,這樣說。
魏家祥認為,字眼上並不重要,他所關注的是實際內容是什麼。
盡早遏制鬥爭
他說,整個區域之間的差異或脫離馬來西亞的心態,假如不盡早遏制,很可能會延伸成一種意識形態的鬥爭,不利國家。
他說,馬華的立場是要政府檢討1948年煽動法令,因為當時年代背景與目前情況大不同。
魏家祥說,之前政府對煽動法令的立場是探討4個可能性,即保留、修改同時並存、採納新法令或舊新法令並存。
他說,接著還有草擬法案的整個過程,這才是更要關注的部分。
“首相所提的兩個元素,我覺得作為馬華這一代領導人,我們是絕對支持,尤其是非伊斯蘭部分,它的聖潔也應該受到保護。”
他舉例,對于印度人,在大庭廣眾,尤其在神聖的地方宰牛,他們是不能夠接受的,這些都不能夠有挑釁的成分存在。
此外,魏家祥在國會走廊受詢及是否在內閣曾有談及首相要宣布保留煽動法令時說,內閣曾斷斷續續商討過,儘管首相已做出宣布,但修改法令程序必須通過國會。
提及國大黨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蘇巴馬念說,不曾在內閣商討,魏家祥解釋,內閣無正式商討廢除或保留,但確實有探討4個可能性。
和諧法落實需總檢察署拍板
魏家祥說,早前被指將取代煽動法令的“國民和諧法案”,其實並不存在,那只是國民團結咨詢理事會(NUCC)建議的草案。
他強調,我國從獨立至今,所有法案都是由總檢察署草擬;是否要完全採納國民團結咨詢理事會的草案,該署有絕對權力。
他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沒有講明保留煽動法令后,至于未來國民和諧法案還會否成為新法令,仍是未知數,因為最終拍板的還是總檢察署。
針對很多社運分子都極力要求廢除煽動法令,如今保留煽動法令是否會引起反彈時,魏家祥說,當法令修改后,用在哪裡才是關鍵因素。
詢及社運分子接著或會有另一波示威行動時,他說,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解讀。
魏家祥相信,首相要加入保障伊斯蘭和其他宗教聖潔的條文,國民是不會反對。
針對東西馬課題時,他也相信,為了確保馬來西亞的完整性,在國家利益的大前提下出發,他相信可以獲得各方接受。
不再“中庸”
◆捍衛自由律師團執行總監艾利保生
這事並不讓人驚訝,因為納吉儘管一再承諾廢除煽動法令,但其立場最近一直反覆。
而納吉為了繼續掌權,他願意做任何東西,包括放下其“中庸”形象,成為超級馬來右翼的宣揚者,保留一個可憎的法律,就如他所言是“過去時代的遺物”。
繼續爭取廢除
◆前高教部副部長兼國民團結咨詢理事會成員拿督賽夫丁
我對納吉宣佈保留煽動法令感到驚訝,因為納吉曾3次公開表態,指政府會廢除該法。
不過,我會繼續爭取廢除該法,並且以國民和諧法令取而代之。
我目前還沒看到加強煽動法令的詳情,我們必須先看看“意圖”和“傷害”的元素是否會推介進入現有的法令,但我仍維持我的立場,即煽動法令應該被廢除,並且以建議中的國民和諧法令取代。
不會被愚蠢統治
◆社會活躍分子拿汀巴都卡瑪麗娜馬哈迪
我無話可說,我只是真的希望不會被愚蠢所統治。
失望出爾反爾
◆人民之聲執行總監葉瑞生
納吉在承諾上U轉非常令人失望,這對他的聲譽沒有好處,因為廢除煽動法令的承諾是在公開場合上做出,就連國際委員會都知道。
而利用煽動法令來保護馬來權益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這已經在聯邦憲法明文規定。
先對付黨內煽動者
◆“我的國家人民行動”顧問 拿督安碧嘉
我不是支持此法,但我覺得如果(巫統黨內)對保留煽動法歡天喜地,那我覺得首相應該先用煽動法令對付其黨內的煽動言論者,以立下榜樣。
更雪上加霜的是,納吉尋求加強有關法令且獲得熱烈掌聲,這也證明他們並沒有研究煽動法令,沒有考慮其他法律,更沒有確實基礎,他們要的只是更多的權力。
他們甚至不願等待法庭針對煽動法令是否有效的裁決?為什麼是這樣?難道他們不在乎法庭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