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放貸活動落網 阿窿家藏逾54萬現款
(檳城1日訊)日前疑涉及百萬令吉非法貸款活動而落網的阿窿首腦,家中竟存放逾54萬令吉現款,放貸對象多數是檳島西南縣中小型企業商家及漁民。
警方除起獲大批巨款,也搜出總額84萬6000令吉,但未兌現的各銀行支票。
警方是接獲可靠情報后,于上月27日(週四)下午2時30分率隊前往該阿窿首腦位于直落公巴的住家,展開逮捕行動。
檳州商業罪案調查主任阿茲米今午在檳州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說,落網的華裔男嫌犯(35歲),相信是涉及非法放貸活動的首腦。
他說,嫌犯自2008年已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專為西南縣中小型企業商家及漁民提供貸款。
“警方逮捕這名阿窿首腦時,其家人也在屋內。”
“至于嫌犯是否一人行事,或聘用跑腿,警方仍在調查中。”
再延扣3天助查
阿茲米說,警方除起獲54萬5599令吉現款,以及51張總額84萬6000令吉未兌現的各銀行支票,也起獲嫌犯放貸的賬簿、10本屬嫌犯和借貸者的銀行存摺、2台手機、1台手提電腦、3把巴冷刀、鐵棍及借貸者資料及身分證等證物。
他說,警方目前援引1951年借貸法令5(2)條文調查此案。而落網嫌犯今日再次被延扣3天助查。
招認涉非法放貸
落網的阿窿首腦,已向警方招認涉及非法放貸活動,警方目前正搜集更多證據,以便將對方控上庭。
消息說,有關阿窿相信也掌管借貸者的銀行卡,以便每月方便提款。
阿茲米說,任何人若在1951年借貸法令5(2)條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罰款介于25萬至100萬令吉,或最高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
他呼吁民眾勿向非法貸款者或阿窿借貸,若需錢週轉,可向合法貸款單位借貸。
他說,阿窿在街上張貼的廣告,或掛在路邊的海報指利息低都是騙人的,公眾受促別上當。
他也呼請遭阿窿追債被恐嚇,或任何人有相關阿窿的消息,可聯絡警方。
曾涉刑事罪身家過百萬
阿窿首腦曾涉及刑事罪案,過去6年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后,身家超過百萬。
阿茲米說,警方是接獲消息,并暗中調查后,才採取逮捕行動。
據知,警方上門捉人時,與家人在家中的嫌犯,沒有作出反抗。
消息說,向嫌犯非法借貸的中小型企業商家,由于資金不夠,需資金週轉時,就找上嫌犯借貸應急。
詢及嫌犯提供多少的非法放貸利息,阿茲米說,由于未有借貸人投報,警方尚未知嫌犯放貸的利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