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华裔商人醉驾后载警察截查,企图以200令吉贿赂警察,警察现场劝被告3次把钱收回但不果,被告今日在法庭认罪,最终被罚款3000令吉。
被告为吴斯宝(译音,54岁),他今日在法庭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晚上11时35分,在野新精明镇,以200令吉贿赂警察,作为不对他在酒精浓度超标情况下驾驶行为采取行动的代价。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献议馈赠罪名)。
(拍摄:辛慧萍)
本案副检察司为莫哈末阿兹立夫,地庭法官是伊丽莎白巴也旺。被告的辩护律师为纳登。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求情说,被告与太太育有两名孩子,被告没有案底,也觉悟自己做错了,在调查期间也给予反贪会配合。
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给予被告适当刑罚,至少罚款3000令吉,此案涉及公众的安全,同时作为给被告的一个借鉴。
法官判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没有缴付则坐牢3个月取代。此外,法庭也下令200令吉的贿金归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