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滿身傷撬門求助案‧ 疑領養女童被非禮 被告林麗寶再報案
(檳城4日訊)“女郎滿身傷撬門求助”案被揭案中案的被告林麗寶,針對另涉的4歲女童撫養權案,昨天向警方報案,指領養的女童在甲拋峇底兒童中心疑被非禮。
檳州兒童法庭庭主烏瑪黛薇今日因而諭令,將林麗寶(44歲)與女童生母李雪莉(23歲)展開的撫養權爭奪案,展至12月18日過堂,待女童的醫藥檢驗報告出爐。
法庭也諭令警方及福利局官員,不論女童今后是繼續留醫接受檢驗或被帶回兒童中心照顧,務必確保女童獲24小時貼身照顧。
據悉,林麗寶在短短數天,兩度向警報案,她首次向警方投報指,當她到甲拋峇底兒童中心探望被福利局暫送往該中心照顧的養女時,發現孩子身上有疤痕。
孩子身上有疤痕
第二次,即昨日,她再度向警方報案,指她從醫生口中獲悉,女童疑曾遭非禮。
據代表女童生母的馬華法律局律師林安邦指出,根據首份醫藥報告,女童身上疤痕是皮膚病及出水痘造成,目前在復元中。
從加影遠道前來檳,急欲獲知判決的女童外婆謝美蜜(49歲),今日休庭時,伏倒在其馬來女鄰居肩膀,傷心痛哭。而出于關心女童狀況,特陪同女童外婆與生母前來檳的馬來鄰居哈茲查(53歲)也淚眼相向。
女童生母李雪莉見到林麗寶與律師布冷步下樓離開法庭時,奔至欄杆處,兩度指著林麗寶罵道:“你在做,天在看!”
林麗寶步出法庭,見到媒體記者圍向痛哭中的女童外婆時,也一度夾在人群,她望著謝美蜜片刻后,才與律師相偕下樓。
女童暫交福利局照顧
鬧出“托養當領養”羅生門案后,女童被令暫交福利局照顧,此宗撫養權定奪案,是由福利局帶上法庭,要求法庭定奪如何安置小女孩。
案件是在內庭審理,只有相關人士及代表律師可進入。女童是由福利局官員帶上法庭,她因患上皮膚病,已被醫院剃光頭髮。
據陪同女童外婆及生母到法庭的馬華檳公共服務及投訴局顧問林敦良指出,女童外婆及生母早在2012年,即尋求馬華協助,要索回女童。
當時因文件欠足,事件一直拖至爆發22歲女郎指控被林麗寶虐待后,她們因擔心女童狀況,特前來檳城探望女童,卻被林麗寶拒絕后,再度尋求他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