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大選投票日帶走選票 青年不認罪保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505大選投票日帶走選票 青年不認罪保外

(關丹5日訊)巫裔青年被控在去年的505全國大選投票日時擅自帶走選票,今日面控時不認罪,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莫哈末法昔爾(24歲,來自雙溪依薩),被控于去年5月5日,下午1時15分,在關丹雙溪依薩國小的投票站,在未獲得許可下擅自帶走選票,或在投票站外被發現非法持有選票,觸犯1954年選舉犯規法令第3(1)(h)條文,可在同樣法令第3(1)條文下被宣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沒有委任辯護律師,他求情時指目前從事科技技術人員,月薪為1000令吉,需要負擔年邁父母的生活費,要求法庭降低保釋金。



推事潔思卡擇定此案于本月19日過堂,並諭令被告儘快委任律師;被告也獲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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