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46項工程超時工作 工地置電眼監視施工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市長:46項工程超時工作 工地置電眼監視施工

(吉隆坡6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從今年1月至11月,共批准1402項建築工程,其中200項屬大型建築工程,當中46項獲準超時工作的工程發展商,被要求在建築工地安裝閉路電視,讓當局監視施工情況是否符合標準。



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阿末菲沙指出,為讓建築工程更快完工,當局批發超時工作准證予發展商,導致外界認為當局在監管建築工程時系統紊亂,所以該措施的實行是為了監管建築工程在施工期間,是否符合準則。

他說,當局發出的超時工作准證,一天最長是22小時,以往建築工地施工時間只能從早上7時至晚上7時,此措施旨在監管工地施工時間、安全準則、衛生問題等,避免造成地區性的困擾。

大羅厘限時進市區



他指出,為了疏緩市區的塞車情況,晚上10時前,大型羅厘被禁止進入市區道路,當局也將針對此問題進行監控。

“此措施並非在為難發展商,而是希望發展商能遵守條例完成工程,讓施工更系統化。”

他直言,大型建築工程往往委任很多副承包商,當局明白發展商的難處,希望各方能互相合作。

阿末菲沙週五晚在市政局總部為“在建築工地安裝閉路電視監視施工情況”推介禮時,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吉隆坡市政局副總監馬哈迪及計劃執行和維修部副總監拿督莫哈末納吉。

接1061宗民眾投訴

阿末菲沙指出,當局今年共接獲1061宗民眾投訴,指建築工地超時工作、發出噪音、衛生問題、或產生滋擾等問題。

他說,針對此問題,當局今年共發出1515張警告信,並向工地發出211張罰單,其中136張罰單已繳付罰款,款額達83萬2100令吉。

他希望發展商能遵守條例施工,違規的發展商將勒令停工14天。

在此措施下,被監控的6項大型建築工程,將分階段進行監控,目前被監視的第一階段工程是位于拉惹朱蘭路的40層樓建築工地。

接下來第二至第六階段被監視的工程,分別是蘇丹依斯邁路的兩棟51層樓大廈、羅伯森路店寓大樓、孟沙丹多路(Jalan Tanduk)服務式公寓、古達巷酒店,服務式公寓和行政樓及敦拉薩路的兩棟服務式公寓。

市長說,監控中心目前暫時設在市政局第二大廈,待系統獲得完善執行后,監控中心將遷往市政局第三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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