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欠5000令吉卡債 銀行限男子月內清6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22年前欠5000令吉卡債 銀行限男子月內清6萬

(怡保6日訊)華裔中年22年前拖欠信用卡卡債5000令吉,多年來未曾收到銀行追賬信函,自以為相安無事;豈知于今年8月,被銀行所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要求在1個月內連本帶利繳清6萬令吉,債務飆漲逾10倍!



來自合福花園的鍾先生說,他在1992年拖欠某銀行信用卡數額后,由于無力償還,因此不曾償還銀行一分一毫,而銀行也沒來信追債,他以為有關銀行已忘記此事。

“該銀行通過律師事務于今年8月向我追賬6萬令吉,還要我在一個月之內繳清時,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區區利息就高達5萬令吉。”

他日前到怡保斗華新村巴剎的國州議員流動服務處,向民主行動黨怡保西區國會議員古拉和巴占州議員張志堅投訴此事時,在文告述說事發經過。



另外,古拉指出,根據1953年時間限制法令(Limition Act),由于欠債者在6年內不曾被追債和分文未付,因此6年后無需再繳付債務。

他也是律師,他指出,根據該法令,銀行本身必須在6年內向欠債者提出訴訟,可是有關銀行卻沒有這么做,因此該債務應該一筆勾銷。

他促請國家銀行調查和指令有關銀行停止通過中介者向鍾先生追債和施壓,若繼續騷擾和恐嚇鍾先生,該黨將向國家銀行或相關部門投報其銀行的追債行徑。

在場者包括該党打昔達邁支部主席袁繡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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