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兩暴恐案 17被告8人判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疆兩暴恐案 17被告8人判死

(中國‧烏魯木齊8日綜合電)中國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週一就今年4月30日發生的魯烏木齊火車南站暴恐案,以及5月22日發生的烏市公園北街暴恐案作出一審宣判。



一審判決中,包括“4.30火車南站暴恐案”被告艾合麥提.熱西提、“5.22公園北街暴恐案”被告阿卜力孜.達伍提等共8名被告被判處死刑,另有5名被告判處死緩、4人分別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

據此前披露的案情顯示,新疆警方將火車南站暴恐案定性為一宗境外指揮、境內實施的嚴重暴力恐怖性的爆炸襲擊案。事發當晚7時10分左右,艾合麥提.熱西提等10名暴恐份子在火車南站進行爆炸襲擊,共造成3人死亡、79人受傷,其中兩名死者為策劃襲擊的色地爾丁.沙吾提和麥麥提阿卜杜拉.艾提,其餘8名團夥成員全被抓獲。

至於公園北街暴恐案,事發於當日上午7時50分左右,烏市沙依巴克區人民公園西側的公園北街早市發生爆炸襲擊,造成43人死亡、94人受傷,而39名死亡的平民中大多是買早餐的老年人,而4名暴徒在襲擊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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