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屋業協會吁修改法令 豁免高樓管理費消費稅
(八打靈再也11日訊)國內4個主要的屋業協會呼籲政府修改消費稅法令,將分層地契(Strata)高樓住宅管理費列為零稅率組別,避免加重人民負擔。
在現有消費稅法令下,零稅率組別只供物品,服務並不能列入該組別。
馬來西亞購屋者協會(HBA)、大馬估價師及房產顧問協會(PEPS)、大馬皇家特許測量師公會(RISM)與大馬專業產業管理協議會(MIPPM)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時表示,已在12月1日提呈相關請願書給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我們希望政府能正視這件事,同時釐清公寓聯合管理機構(JMB)與管理機構(MC)只是自願性團體,收取管理費只為維修與提升有關分層地契住宅單位設施,並非商業性質營運團體,縱使中低價分層地契住宅單位豁免消費稅,但無法索回的進項稅,無形中仍會加重屋主負擔。”
列席者包括馬來西亞購屋者協會總秘書鄭金龍、大馬估價師及房產顧問協會主席拿督西迪、大馬皇家特許測量師公會副主席劉懷鄉、大馬專業產業管理協議會副主席阿茲曼沙及大馬估價師及房產顧問協會顧問王國樹。
每月開銷需繳稅
王國樹指出,對公寓聯合管理機構來說,豁免與標準稅率唯一的分別,只在于后者需註冊,預計有關組織為轉嫁成本,或于明年4月1日起調高管理費至少6%。
“大家對消費稅仍一知半解,很多人以為豁免消費稅就能助人民減少負擔,他們不知道的是,每個月支付給如清潔、保安、電梯維修等服務供應商的費用,都需繳付消費稅,公寓聯合管理機構在無法索回退稅的情況下,被逼變相提高管理費。”
應列入零稅率清單
距消費稅落實尚有3個月時間,鄭金龍指出,若政府無法在年底前回應有關訴求,或準備再以書信方式提醒。
他告訴《中國報》,只要消費稅還未正式開跑就有時間可修改法令。
“若首相這個月底都不能有所回應,我們或考慮明年1月1日再度以書信方式,或透過自身管道致電財政部,盼政府能正視這項訴求。”
政府早前曾宣佈,面積650平方尺、價值3萬5000令吉的廉價公寓與面積700平方尺、價值5萬令吉的中價公寓的管理費可豁免消費稅,但鄭金龍說,這樣做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有將分層地契住宅管理費列入零稅率才是唯一方式。
“要知道,延遲上繳消費稅給皇家關稅局將面臨種種刑罰,其中還包括監禁,由發展商與買家組成的公寓聯合管理機構只是自願性團體,若因為如此面臨監禁,誰還要擔任委員會成員為其他住戶服務?”
或提高管理費應對
公寓聯合管理機構收取管理費,一般面臨收款不齊與緩慢等問題,王國樹透露,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多只能收獲40%至60%款項,明年4月起需每3個月甚至每月呈報消費稅,料將是一大挑戰,同時為應對款項短缺,不排除將提高費用。
有些公寓單位擁有人習慣一次過清還數個月管理費,有者因財務問題未必能每個月按時還款,他說,分層地契住宅單位管理費需繳消費稅,對公寓聯合管理機構來說根本是難題,同時若延遲呈報消費稅,還需面臨罰款。
“對中低價公寓擁有人來說,雖豁免消費稅,但公寓聯合管理機構支付的其他費用,都需支付消費稅,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被迫轉嫁成本予這些單位擁有人,說好不加重低收入人民負擔,最終也是變相讓他們付費。”
西迪指出,一旦不能準時收獲所有的管理費,公寓聯合管理機構還需先自掏腰包補足欠款,為彌補不足或有可能提高收費拉長補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