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陣營首次開會 20日會議有轉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各陣營首次開會 20日會議有轉機?

獨家報導 :余佩妮
(吉隆坡12日訊)《中國報》探悉,董教總獨中工委會本月20日將召開會議,這是自“倒鄒”風波發生近兩個月來,各陣營首次再聚首開會,可能讓風波有轉機。



據知,上述工委會每4個月開會一次討論全國獨中事宜,是早已定下的全年工作會議之一,董總和教總各派13名代表出席該會議。

董總將派出州內設有獨中的州董聯會(10州,關中暫不列入),各州1名代表出席,另3人則分別是主席葉新田、署理主席鄒壽漢和秘書長傅振荃,共13人列席;教總方面,相信主席王超群和主要領導都會出席。

董總各陣營在“倒鄒”風波開始前的最后一次聚首會議,是在今年9月的中委會會議,當時主要討論“董總發言人機制”。



6州董聯會,即玻璃市、吉打、檳城、柔佛、馬六甲和霹靂在10月25日,聯署要求召開特大罷免董總署理主席職。

過后,董總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于11月9日在新山進行時,當時因主席葉新田不願把召開特大撤換署理主席鄒壽漢的臨時議案加入議程,8名常委離席抗議,會議宣告流會。

視情況討論

葉新田較后以籌備“討論關中是否可報考統考特大”為由,展延原本應該在12月13日召開的董總常務委員會至今,因此,自發生“倒鄒”風波以來,兩大陣營的代表一直沒有機會聚首。

雖然本月召開的董教總獨中工委會會議並非討論這次風波,但也令雙方有機會見面,是否趁機討論最近的風波則需視當時情況。

當天上午10時30分將先舉行董教總獨中工委常務會議,至下午2時才進行該工委會全體中央理事會議。

章程沒列明可解散重選

董總章程沒有條文列明“解散”和“重選”,需通過法律顧問從中尋找解決方案。

根據董總章程,主席僅有召開特別大會權力,卻沒有列明主席可以解散和重選中委會,因此最近一直要求解散和重選中委會呼聲,其實還是研究如何執行的事項。

“改革派”認為,根據董總章程第9.3條文,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凡章程未有說明或出現爭議之事項,由中委會討論和作出決定,並經中委會批准后為最后決定。

“章程沒有列明‘解散’和‘重選’,我們認為要求解散和重選中委會已屬‘出現爭議’事項,因此,我們才要求把這些建議納入接下來的董總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

“改革派”認為,一旦常務會議議決解散和重選中委會,就是根據過去選出新屆中委的方式進行。

“當權派”則認為,由于章程沒有列明,因此需交由律師研究如何執行,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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